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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志》
 
 
第四篇 农业
 
 
 
 
第五章 渔业
 
   
    民国前许多沿江河村民善操渔网、钓具捕捞鱼虾,赖以谋生。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积累了很多捕捞方法和经验,推进了渔业生产的发展。伪满时期,日伪当局推行一整套统制政策,逼令渔民酷捕滥捞,强迫水产品集货(即出荷),加之渔霸压榨剥削,从中盘剥,渔民深受其害。
    1945年解放后,依兰渔业生产经历了以捕捞为主到以养为主,保捕结合,以国营渔业为骨干,大力发展群众性的水产事业的过程。1949年到1952年,发展较快。经过民主改革,渔民得到生产资料,激发起生产积极性,捕捞产量达1836吨,平均每年459吨。1953-1957年,渔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解决一家一户从事捕捞生产所承担不了的困难,渔业生产又获新的丰收,捕捞产量达2 120吨,平均每年424吨。1958-1 965年,在"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下,渔业生产出现酷捕滥捞现象,产量达3714吨,平均每年464吨,水产资源受到一定破坏。1966-1975年,由于受左倾错误和江河污染的影响,渔业生产徘徊不前。鱼产量1 925吨,平均每年192.5吨,比"一五"计划时期平均每年减少231.6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看,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加快了水产事业的发展,涌现一批养鱼专业户、重点户、新经济联合体,经营渔业生产。1980年至1985年,水产总量达1782吨,养殖产量达796吨,比1949年至1979年养殖产量的总和尚多513吨。1985年,鱼种生产基本实现自给,渔业生产和水产购销,均呈现出繁荣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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