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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市轻工业局在303户企业中,引入竞争和风险机制,全面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其中,社会招标14户,轻工系统内招标25户,企业内部招标264户;对上年实行集体承包的81户企业,通过竞争实行个人承包,交纳抵押金2 000元;实行租赁经营者交纳抵押金5 000元。
在企业内部配套改革中,把人事、劳动、分配3项制度做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1988年有65%的企业推行了3项制度改革。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打破全民和集体的界限,实行能者上岗。在实行厂长聘任组阁的42家县团级企业中,有12名原厂级领导干部未被企业聘用,有18名中层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了厂级领导岗位。在63家科级企业中,原科级干部落聘21人,一般干部落聘766人。新聘任的88名中层干部中,有23名工人;在聘任的212名一般干部中,有197名工人,其中还有6名合同制工人。到年底,全局有80%以上的企业实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据对187户企业统计,职工总数78 211人,剥离富余人员6 832人,占职工总数的3.3%,其中已有5 469人得到重新安置,占富余人员总数的86.4%。到年底,全局有65%的企业实行了优化劳动组合。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有80%的企业分别实行了计件工资、分成工资、费用包干工资等7类、30种分配形式,同时,全面推行了考工晋级制度。有35户全民企业及10户集体企业推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形式。
加强了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厂内银行,推行满负荷工作法,开展企业升级工作。到年底,有5户企业升为国家二级企业;有14户企业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有10户企业被评为市"小明珠"企业。完成现代化管理成果113项。
对产品积压、亏损企业,采取企业间承包、兼并等办法,促进企业的优化组合。印刷四厂、洗衣机厂由于经营不善,分别被印刷材料厂、市整流器厂承包;利民木器厂、合成革厂被轻工化学总厂兼并。通过企业间的承包、兼并,使被承包和兼并的企业有了生机。(汪 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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