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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实现3个连续安全生产100天,杜绝了重大、特大及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火警事故。考核事故率比上级考核指标下降66.6%,比上年下降50%;发电量完成15.2亿度,超过国家指令性计划16.92%;供热量完成428万百万千焦。供电煤耗完成383克/度,比上年降低2克/度;全年实现利润1 857万元,是承包基数(640万元)的2.9倍,比上年提高28.2%;人均留利为1 058元/人,比上年增长11%,列黑龙江省电力系统之首。新建6号炉工程年底点火,制粉系统改造工程如期完成。改造后的#3炉、#2炉投入运行,每年节省原油8万吨。
层层落实企业升级分工责任制,完善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厂内承包责任制。推行24项现代化管理方法,有5项获省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三等奖。提出194项合理化建议,经济效益达1 050万元。保持省级先进企业称号,各项升级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二级企业标准。
(任福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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