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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力工业是由发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建设、电力修造、科研、设计、教育等11个相对独立的单位组成,统一归属于黑龙江省电力工业局。
1905年,由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建设了发电厂--中东铁路总工厂电灯厂。此后,又相继由法商、俄商及中国民族资本家开办了几家装机容量很小的发电厂。1926年建设了马家沟发电厂(即哈尔滨发电厂的前身),但当时装机容量仅有两台0.2万千瓦的发电机组。1949年以前,仅有丰满水电厂和哈尔滨发电厂2个电厂向全市供电,电源能力为9.8万千瓦,只有道里、南岗、道外等少数地区供电,变电容量为14.9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00公里,年供电量1.33亿度,最大负荷3.07万千瓦。
建国以后,哈尔滨电力工业迅速发展。我国第一座自行设计、制造、安装的高温高压热电厂--哈尔滨热电厂(现已并入哈尔滨热电总厂)于1959年正式投产发电,之后,又经过三期扩建,总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
建国37年来,哈尔滨电网的变电设备容量、年供电量、供电最大负荷,分别以6.6%、9.3%和8.6%的速度递增。到1986年末,变电总容量是建国初期的11.5倍,年供电量是建国初期的26.5倍,最大供电负荷是建国初期的19倍。
哈尔滨地区除由国家电网供电外,还有15座企业自办的发电站向哈尔滨电网输送电力。这部分电站的总装机容量为7.32万千瓦,主要是在春、冬两个供电紧张季节发电,以添补电力、电量的缺口。1986年最大日供电量达118万度,全年向电网输送电量2.15亿度。
到1986年末,全市电力工业共有职工1万多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 8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18%以上。固定资产总值约9.3亿元,装机总容量53.8万千瓦。1986年发电量23亿度,标准供电煤耗384克/千瓦·时,供热量114.4万百万大卡,标准供热煤耗164.2公斤/百万大卡。哈尔滨电业局担负着2市、7县(哈尔滨市、肇东市、阿城县、呼兰县、尚志县、五常县、宾县、双城县、延寿县)的供电任务,供电范围达3.7万平方公里,年供电量35亿度。哈尔滨电网共由6座220千伏一次变电所、38座66千伏(或22千伏)二次变电所、12条793.5公里22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49条901公里66千伏输电线路和4条83公里22千伏输电线路组成,变电总容量为1 562 850千伏安;并有配电变压器1 675台,总容量为345 550千伏安,10千伏及以下高压配电线路2 166 45公里,遍布于整个供电区。哈尔滨电力工业还具有从大、中型变电所及输电线路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性能及运行状况的试验研究、直至制造某些设备的能力,并有为电力系统培养、输送各类专业人才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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