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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的前身为哈尔滨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22年。该公司当时是一家集发电、供电和市内电车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于1930年改称为哈尔滨电业局,供电规模与范围很小。解放后,到1986年已形成了拥有6座220千伏一次变电所和38座(不包括市农电处管辖和用户自维的变电所)66千伏(或22千伏)二次变电所,220千伏输电线路与东北主电网及省内东、西部电网双回路联接,66千伏和22千伏输电线路四通八达,高、低压配电线路遍布于全供电区的电网结构。变电总容量1 562 850千伏安,线路总长度4 350.5公里(含电缆线路),分别为解放初期的19.5倍和14.5倍。年供电量在35亿度以上,供电最大负荷为58万千瓦,年利润超千万元。该局还具有承担中、小型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的能力。
哈尔滨电业局担负着哈尔滨市、肇东市和阿城县、呼兰县、双城县、宾县、尚志县、五常县、延寿县的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市政生活的供电任务。供电面积为3.7万平方公里。供电区内人口总数为721万人,用电户数近29万户。该局共有基层单位59个,现有职工5 037人(包括集体职工1 81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77人,占职工总数的5.5%;职工平均技术等级3.25级;固定资产总值为3.3亿元。
1986年,哈尔滨电业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并认真贯彻"抓基层、打基础、提高管理水平;保安全、增效益、争创先进企业"的工作方针,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在安全生产、基本建设、经济效益及企业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成就,设备完好水平也有提高。全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 547万元;完成供电量35.2亿度,比计划增长7.25%,比上年增长4.92%;实现售电收入2.292亿元;上缴税金973.8万元;实现利润1 225.8万元,.比包干指标增长了121.5%。在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的配套工程建设中,受到了省政府、省电力局的嘉奖,工程质量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该局根据水电部端正行业作风的要求,重点抓了农民晚间生活用电及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问题。在7~8月间,还开展了有奖征求用户意见活动。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了《电业职工职业道德标准》,并在南岗供电局建立了标准化服务窗口,在居民稠密区设立营业网点,方便了用户。
(林均珍 王文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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