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工业》
部分行业
【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
根据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市标准计量管理局于1986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在哈尔滨市进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告》,同年4月,召开了材料试验机力值单位改制现场会议。9月10日,与市商业委员会、市粮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商业系统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知》。同时,先后对哈尔滨目前用于量值传递的93套活塞式压力计、17台三等标准测力计、5台标准测力杠杆及检具、121台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了改制;生产直尺和市斤秤的厂家已全部改为生产米尺和千克秤。截至1986年底,党政机关、新闻、教育、出版和技术部门,基本采用了法定计量单位;新印票、证,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商业系统开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钮恩国)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