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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黑龙江省教育督导部门对哈尔滨市10个县(市)“两基”工作(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逐县进行检查,10个县(市)均达到“两基”要求。
市教育局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的落实进行专项督导。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已经按省要求分别在3月1日和9月1日开学前全部到位,其他公用经费按月下发。7月,组织兼职督学对部分区县(市)进行检查,未发现违纪现象。下半年,利用“两基”工作督导时机再次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上半年存在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
接受省“双高普九”(高水平、高素质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责任。道外区、平房区顺利通过“双高普九”复检。已经通过“双高普九”验收的南岗、道里、呼兰、双城等区县(市)对照省“双高普九”初评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巩固“双高普九”成果,提高“双高普九”质量。继续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继续评估省、市一类中小学校,评估的重点是没有进入区县(市)一类的约400所学校,对已通过省、市一类验收的学校进行复评。68所学校进入省一类学校,147所学校进入市一类学校。
9月,人大检查组对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到道里区、五常市、宾县、依兰县等地进行七天的检查,对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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