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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加强教育法制建设。
1.开展校长教师法制培训活动。市教育局确定以《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为培训内容,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区县(市)教育局组织校长教师进行法制培训,培训面达100%;各学校把校长教师法制培训作为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的重要手段,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学校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作用。
2.开展中小学生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执行法制教育“四落实”(计划、课时、教材、师资),使全市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开展起来。加强在各学科教育中对法制教育的渗透,使法制教育贯穿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利用3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6月校园法制宣传月、9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基础上,通过组织法制巡展、报告会、班(团、队)会、模拟小法庭、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唱响法制、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校园法制歌曲征集活动,教育系统共征集了1200多首,经评定,《我们是遵守法纪的先锋》和《法律伴我茁壮成长》成为哈尔滨市校园法制歌曲。10月,召开全市法律进学校现场会,通过法制歌曲演唱、模拟法庭、小交警手势操等学生活动,展示法律进学校工作成果。市教育局、宾县教育局及4所学校在会上交流了经验。
3.民主法治学校创建工作。10月,市教育局对第一批获得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31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复检,开展第二批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和第三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校申报工作,推荐申报30所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和22所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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