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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参与哈尔滨市迎香港回归法律宣传日活动,宣传咨询《仲裁法》,印发《仲裁法》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介》1.2万份。举办讲解仲裁法培训班,500人参加学习。
仲裁委员会组织人员走访省、市工商、建设、科技、贸促、金融、保险等部门,召开负责合同管理人员座谈会,在购销、建设工程、科技、财产保险等合同文本中明确仲裁选择条款;在仲裁案件的财产和证据保全及裁决执行等方面,得到法院支持,当事人通过仲裁委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很快得到法院的裁定执行。走访阿城、双城、五常、呼兰等县(市),就设立仲裁委员会办事处有关事宜进行磋商;在五常市、萝北县设立办事处;从几百家大中型企业中聘请170名负责法律事务或合同审查人员为仲裁委联络员,建立联系网络。
1997年受理仲裁案件24件,争议金额5 159万余元;结案20件,结案率83%,挽回经济损失2 700余万元。在审理仲裁案件过程中,仲裁员和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做到公正、及时、便捷、高效。
(王梦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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