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 清朝廷豁免呼兰等八旗兵民历年借欠米粮计15.5万余石。
2月5日 乾隆谕,此次前往拉林的满洲八旗由京起程时每户赏治装银,沿途给予车辆、草束,到后发给立产银、官房、田地、种子、牛犋等,1户银百余两,所遗3 000满洲人,用银约数十万两。
3月3日 清朝廷谕令,由三姓(今哈市辖依兰县)官兵内移驻拉林佐领5人、防御8人、骁骑校5人、兵500名。
△ 阿勒楚喀方添设副都统1人,与拉林副都统分设。
△ 拉林、红旗、营城子、八家子、兴隆、北荫河等地建立旗屯,至此拉林地区共有旗屯24个。
△ 在拉林东北隅设第一座官学堂。
是年 阿勒楚喀协领衙门升格副都统衙门。首任副都统巴岱到任,在任3年,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十二月调任三姓副都统。
△ 拉林、阿勒楚喀分为二城,添设阿勒楚喀副都统1人、管辖协领1人、防御5人、骁骑校7人。
△ 清朝廷续拨京旗"闲散满洲"500户屯田海沟(今阿城区料甸乡南),建房打井,学习耕种。建公仓,筑仓房61间。
△ 清朝廷设阿勒楚喀副都统.阿勒楚喀副都统下有3名专城驻防协领:阿勒楚喀、拉林、双城堡(今哈市辖双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