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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五编 社会团体
 
 
第七章 其他社会团体
 
 
第一节 工商系统
 
      
    商会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呼兰府商务分会成立,隶属于省商务总会。设正、副总理各1人,主持会务。1914年改称呼兰县商会。从各商号选出理事20人,再选出正、副会长各1人,任期2年。董事例会每年1次。会内设文牍、会计、庶务等人员,处理日常工作。1916年设乐安镇(今归肇东)商会。1924年在沈家窝堡、石人城设事务所。1925年设松浦(今归哈市)商会。1928年设康金井商会。1929年沈家、石人商会事务所撤销。清末、民国时期,商会按政府指令管理商务,负责收缴各项摊派钱款,掌握商品销售价格。每天挂牌公布粮、油、盐等大宗物品的售价,各商号按价销售。定期校对斗秤,公平斗经烙印准用。1921年城内几家经营钱业的店铺被匪盗所抢,商会请示县知事批准,由45家大商铺修炮台76座。1922年春,办武装商团2队,团长由会长兼任,有团丁50人,负责保护商号。地方商号每年正常担负的各项捐税,由县征收局、财政局定期收缴,属于特定摊派由商会统筹收缴。1915年给呼海铁路捐款、1923年为日本地震捐款、1927年直奉战争后摊战争费等,均由商会筹办。东北沦陷时期,1935年伪县公署重新选定县商会会董13人,特别会董。3人,会长、副会长各1人,使商会成为统治工商业者的工具。并将县内商号(会员)分为5等,按月缴纳会费,仅半年就收缴会费9 470元(伪币)。1942年伪县公署派日本人为参事,加强对商会的控制,直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解放初期,留用原商会人员继续工作,称呼兰县工商会。负责向县内工商界摊派经费,解决苏联红军驻呼费用及担负城镇公共事业费用,并组织工商户支援解放战争捐献军鞋。1948年10月县工商会撤销。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2年成立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劳协),同年12月7日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届县劳协委员会,下设经营管理、组织、监察3个组。当年全县有个体工商业1 450户,吸收会员1 473人。198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呼兰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县劳协理事会,常务理事7人。1987年4月27日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各项工作议程,选举产生县劳协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9人。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劳协组织不断壮大。1990年建立劳协分会9个,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 898个,吸收会员5 245人。经营范围由过去的食杂、水果、饮食、冰棍、小百货、照相、理发、修理等八小行业,发展成工业、手工业、商业服务业、饮食业、建筑业、修理业、运输业、其它行业等八大行业。县劳协自成立起,坚持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开展社会活动。组织服装、理发、修理等行业的会员走上街头,义务服务,慰问军烈属和孤寡老人。1982-1990年,组织会员认购国库券90万元,为教育捐款13万元,为残疾人捐款5 000元,为冬运会捐款6 000元,为省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捐款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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