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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呼兰行政官制始为军府制,军政合一。设呼兰府前分三类:①城守尉衙门。雍正十二年(1734年)设呼兰城守尉(正三品)。城守尉由主管长官黑龙江将军向朝廷奏请,朝廷简放(清廷外官任用制,即由特殊旨意授给的官职)。博罗那为呼兰首任城守尉。下辖副总管(正四品)、佐领(正四品)、骁骑校(正六品)、笔帖式(文书)等各官。②官庄屯官。乾隆二年(1737年)在呼兰设官庄,官庄设屯官(七品)管辖。屯官多从北京或盛京(沈阳)的主事选用,四年期满后,升任骁骑校。③呼兰理事同知厅。同治元年(1862年)设呼兰厅,由同知(也称州同,正五品)管辖。光绪五年(1879年),取消城守尉,设呼兰副都统(正二品),下设协领(正三品)、佐领、防御(正五品)、骁骑校各官。城守尉或副都统皆管辖屯官和呼兰厅同知。光绪三十年(1904年)设呼兰府(从四品),下设知州(正五品)、知县(正七品)、州判(从七品)、经历 (正八品)、巡检(正九品)、州吏目(从九品)等官吏。知府、知州、知县由盛京或将军衙门奏请,由朝廷批准或由朝廷直接调任。其下属官员由将军衙门选派或由府、州、县聘用。
民国时期,官吏任免采取分级委派和聘任制度。1913年呼兰府改为呼兰县,设县知事。下设秘书和第一、二科,秘书和科长由省民政厅委任;科员由县长委任并报民政厅备案;雇员、差役等人员由第一科负责任免。中、小学校长分别由省、县委聘,教员由校长聘任。
东北沦陷时期,官吏等级森严,实行专制集权的委任制。1933年8月伪民政部对各县发出训令,提出临时县制改组办法,重建县公署,官吏实行委任制。县公署设参事官(副县长),由日本人担任,人事任免和调配权统归参事官。官吏除行政职务外,文官官阶(包括行政职员、教员)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级,特任官为一级官阶,由伪中央政府特令任命;简任、荐任为二、三级官阶,由各省推荐,伪中央政府任命,多为各部科长、各省的县长,省对委任官以下人员有任免权。县内学校教职员,分教谕、教导、教辅三级,各按其学历资历区分,由县公署任免。
解放后,建立人民的新政权,干部来源分4种情况:①1945年11月县政府建立时,领导人员主要是外来干部。1945年11月至1947年初,上级组织先后从老解放区(陕甘宁、华中、苏北、鲁中、冀中等地)和老部队(三七部队、三五九旅)派入呼兰干部50余人,分别担当初建政府的县长、副县长、武装大队政委、公安局长和县委书记、部长、中心区党委书记等重要职务。②"老干部"在开辟工作中(主要在锄奸剿匪、减租减息、土地改革运动中),注重培养当地干部。在城关、元宝、台屯、大用等区,选拔一批家庭成分好、出身清白、立场坚定的骨干分子,作为依靠力量,推动群众运动的开展。至1947年,经各种斗争的锻炼和严格思想站队审查,已有500多合格的队员,是县内各级行政干部的主要来源。③1946年县设立干部培训班,分期对村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每期150人左右,通过四个月培训,按需要和本人条件,分配工作。④在县区机关单位中,留用部分旧职员;调用部分教师做文秘、财会和专业技术工作。对新建机构,根据需要,以招聘形式录用一部分。1948年土地改革结束后,全县形成以外来干部为主导,以运动中涌现的新干部为主体的干部队伍,这是土改运动的重要成果之一。1949年2月,县长刘诚带呼兰60名干部进关,支援新区工作。县内"老干部"陆续调出呼兰,地方干部接替了“老干部”担当的各项工作,同年全县干部发展到906人。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上级广开贤路,集中一切优秀人才,充实干部队伍的方针,干部来源主要有:
吸收录用 在城市工人和青年学生中录用一部分;在"三反"、"五反"、抗美援朝运动中选拔任用一部分;从复员转业军人中吸收一部分。1964年"社教"开始,吸收一批工人、农民的积极分子参加工作队,运动后将其中90人转为干部。
以工代干 60年代以后,机关企事业干部不足,许多工人从事干部工作。这些人中有的成了党政工作、生产管理的骨干。1979年对具备干部条件的“以工代干”人员550人转为干部。1983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和劳动人事部发出的《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以工代干"转干640人。1984年给"以工代干"转干626人,1990年给"以工代干"转干50人。
大中专毕业生 新中国建立后,县人事部门每年都接收一批大、中专毕业生,按其所学专长,按专业对口分配。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分配制度遭到破坏,将大部分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到工厂车间当工人,用非所学,浪费了人才。1978年以后,在毕业生分配方面,采取专业对口,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方法,达到分配、用人两满意。1980-1990年,全县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350人(大专79人、中专271人),其中1980-1987年181人:1988年47人、1989年61人、1990年61人。
招聘农村干部 1965年从农村招聘工分加补贴干部26人,充实到各公社干部队伍,后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86年为补充干部缺额,从农村招聘45人,不改农村户口和粮食供应关系,享受国家干部待遇。人事部门进行定期考核,工作不胜任者,随时调离干部岗位,回生产第一线。1987年根据国务院规定,通过考试,将170名民办教师转为国家正式教师,变为干部编制。
社会招聘 招干办法,一是从全国高考统考成绩代替文化考核,择优录取为干部}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考试,择优录取,张榜公布。1980-1986年,银行、工商、税务部门招干4次,录用干部109人。
职工中考录干部 1989年市人事局拨给县干部指标50个,县人事局对155名持有大专证书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考试,择优录用50人为国家干部。其中:机关10人、事业10人、企业30人。1990年从在职职工中,通过考试录取137人为国家干部。其中:正厂长(经理)级36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6人、中级职称18人。
招聘合同制和聘用制干部 1984年后,改革人事制度,充实科技干部队伍和确保科技兴农、解决乡镇特殊岗位的急缺人员。1984-1990年,全县招聘合同制干部和聘用制干部269人,分配到城内工业、商业、粮食等部门和农村乡镇政府。城内以聘用制为主,农村以合同制为主。1988-1990年,从社会非在职的五大毕业生(电大、函大、夜大、业大、自学)中,通过考试录聘干部13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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