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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呼兰建立消防队,附设卫生局内,有消防队员10人、车10辆、马12匹,备有小水龙等救火器具。1912年消防队归警察事务所管理。1929年2月,改为公安消防队,设队长、巡长、警士26人。置有水龙2架、水龙带4条、水车3辆和部分消防器具,有望火楼1座,用以铯望火警。东北沦陷时期,1936年设呼兰消防队,归警务局(科)领导,设队长、警士15人。1938年除呼兰消防队外,在康金井、乐安镇增设义勇消防队2个,常备队员36人(呼兰20人),义勇队员360人(呼兰300人)。消防设备有手压机4个(呼兰2个)、水管车4辆(呼兰2辆)、输送车3辆。
新中国建立后,消防工作归县公安局管理。1953年呼兰消防队有队员20人。将手压机更新为机动消防汽车。1965年县消防队改为义务制,有消防机车2台。1975年县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公安局下设办公室,加强安全防火管理。1979年公安局设消防监督股,1981年改为消防监督科。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暂行条例》,县制定《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安全防火责任暂行规定》,健全各系统单位防火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同年6月,县政府发布《关于打通镇内(呼兰、康金)防火通道的通令》,动员千家万户,按计划打通街巷的防火通道。1990年全县专业消防队有3种体制:呼兰县公安消防队(义务兵)备有消防车4台、33人;企业专职消防队3个(火柴厂、亚麻厂、对青粮库),共有消防车4台、35人;1990年县政府鉴于农村灭火力量不足,做出各乡(镇)建立民办专职消防队的决定,通过各地事企业单位和群众集资,县财政补助办法,在20个乡(镇)中,建起19个民办专职消防队,共设消防车21台,专职消防队员120人。此举为在农村建立消防队走出新路,为省、市肯定,哈尔滨市在呼兰召开现场会推广。县公安局消防科每年组织专业消防队员开展演习活动,提高灭火战斗力。1983-1990年火灾情况(附表)
重大火灾简介
亚麻原料厂火灾 1953年9月20日,县亚麻原料厂发生重大火灾,损失折合人民币4.53万元。1961年8月26日,因雷击起火,烧毁亚麻原料59万公斤,折合人民币4.85万元。1968年8月26日,亚麻垛失火,烧毁亚麻50.54万公斤,价值7.47万元,全县近万人参加抢救,伤7人、死1人。
五金商店火灾 1969年2月4日,五金商店发生重大火灾,商品损失2.3万元,备品损失2 000元,大楼全部烧落架。
木农具厂火灾 1972年2月13日,木农具厂发生重大火灾,烧毁厂房36间、机器设备194台(件)、木制品1 799件、半成品540件、板材80立方米、杂木杆2 000根以及其它物品,共损失21.76万元。
亚麻原料厂特大火灾 1972年7月5日17时20分,制麻车间干茎棚电线短路起火。县、厂消防队,县领导和全厂1 000余名职工,城内各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居民1 500余人纷纷前往救火,驻守松花江大桥的300余名解放军指战员,赶到现场,参加救火。哈尔滨市3个消防中队先后赶来,共20余辆消防车参加。气温高(达30V以上)、风力大(西南风五级以上)、火借风威,迅速蔓延,一个个麻垛起火,一片火海,烤焦路旁树干,铁路交通被中断2个多小时。这场大火共燃烧面积46 284平方米,烧毁亚麻原茎2 335吨、草苫6.8万片、亚麻纤维330吨、黄麻346吨,以及部分纺织设备,经济损失共175.89万元,是一起轰动全省的特大火灾。
俱乐部火灾 1972年12月3日,县俱乐部发生重大火灾,整个大楼被烧落架,损失折合人民币约8万元。
医药公司火灾 1973年5月18日,县医药公司片剂库发生重大火灾,烧毁库房5间、药品17类248种,损失折合人民币21.16万元。
方台公社工厂火灾 1981年1月21日,方台公社工厂用电起火,烧毁厂房270平方米、汽车4辆和机器等物,损失折合人民币6.7万元。
第二运输公司火灾 1981年4月8日,县第二运输公司发生火灾,烧毁汽车1辆、谷草6.5万公斤,损失折合人民币1万多元。
火柴厂火灾 1983年3月14日,火柴厂高档火柴车间发生一起重大火灾。7点30分,工人传递火柴盘时,盘与火柴磨擦,引起爆燃,导致火灾。厂、县共5台消防车和千余名职工投入灭火救人行列,仅用半个小时,将大火扑灭。但火灾发生瞬间爆燃,火势迅猛异常,36名车间工人逃避不及,其中:烧死4人(3名女工当场烧死,1名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重伤4人、轻伤8人。烧毁厂房270平方米、刷磷机1台、装盒工作台36套、火柴140余盘以及火柴商标等物资,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2.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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