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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呼兰成立律师公会,设正、副会长各1人、干事2人、评议员4人。新中国建立后,1956年8月设县法律顾问处,隶属于县法院。1958年"政法大跃进"时,法律顾问处被撤销。1979年国家恢复律师制度,同年3月,县法院重新组建县法律顾问处。1980年10月司法局成立后,法律顾问处归属司法局领导,开展律师业务工作。1982年设主任律师1人、专职律师3人、兼职律师4人,从事法律顾问处业务工作。1986年法律顾问处队伍扩大,发展了经过全国首届律师统考的由省司法厅任命的兼职律师3人,具有审判经验的离退的政法干部为特约律师2人,哈尔滨市司法局批准的兼职律师10人,形成专职、兼职、特约三位一体的19人的律师队伍。
1980-1990年,法律顾问处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有23个单位(含为县政府担任法律顾问),共办理刑事案件283件、民事诉讼代理320件、非诉讼事件代理98件、代写各种法律文书2 147件、解答法律询问7 846人(次)、接待人民来信来访8 183人(次)、及时处理人民来信892封、进行法律宣讲28次,为群众避免经济损失65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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