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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县掀起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1958年8月在康金镇进行试点,并组织10个工作团深入各乡,推广康金镇组建人民公社的经验。全县仅十余天就建起10个人民公社,将原25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管理区,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片面夸大主观能动作用,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成立人民公社后,盲目动员群众,大搞水利,到处挖井。全县从各公社平调搞水利的民工2-3万人,重点投入泥河水库、金山水库、孟家红旗水库和呼兰公园电力抽水站的开挖工程。民工吃住在工地,昼夜不停轮班干,至1959年9月全县完成农田排水、灌溉总工程土方量495万立方米,筑大、小水库22座,建抽水站12处,打机井170眼。但由于瞎指挥,群众挖的土井全部报废,呼兰镇抽水站报废,直达许堡的引水工程损失巨大,孟家公社挖渠15公里毫无收益,浪费耕地259垧。同时,部分地区大搞土地"深翻",不顾客观情况,一律深翻1米,破坏了土层。
在大办农业的同时,又提出大办工业、大办钢铁和大办食堂。县委成立大办工业生产指挥部,要把呼兰办成万厂县,千厂社的工业县。地方国营工业新建7处工厂,使国营工厂增到24个。手工业将53个生产合作社(组)过渡到集体工厂。1959年全县共办小型工厂589个,各公社建21个粮米加工厂。工人由1957年的3 524人增加到10 350人,增加3倍。到1960年全县办成822个小型工厂。浮夸风盛行,呼兰镇上报办起100个工厂,而实际只有3个工厂,下边一个车间,就挂起几个工厂的牌子。全县办成38 220个大小工厂(包括农村用烟熏氮肥厂35 061个),包括如钢厂、炼油厂、炼焦厂一些有名无实的工厂。结果经1962年"调整",所建新厂全部关停。为响应大炼钢铁的号召,1958年8月呼兰成立大炼钢铁冶炼和机械生产的指挥部,各公社成立大炼钢铁兵团。11月,10个单位组织150人开始炼焦。11月哈尔滨市委决定呼兰出1 000名民兵去双鸭山炼焦。同时城乡学校、居民、机关、企业有30多个单位3 400余人,建起炼焦窑734个,大搞炼钢铁活动。结果共耗煤1.2万余吨,所得甚微,得不偿失,损失巨大。1959年底,县提出对人民公社"要一年试点,二年大办,三年扫尾,实现全县一个人民公社"。为此全县一哄而起大办公共食堂1 099处。后经整顿,到1960年8月,全县共有公共食堂877处,就餐22.3万人,占总人口的78.7%。办托儿所658处,入托儿童1.63万人;幼儿园373处,入园儿童1.75万人。这种一刀切,一律化的作法,超越实际需要,违背了群众的意愿。
1960年春,中央发出《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1961年1月,县召开四级干部会议,纠正1958年以来工作中的"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化风、瞎指挥风)问题。要求各部门,凡属"一平二调"的帐目,不论新旧,一律算清退赔。2月,全县10个人民公社返还各管理区现款78.57万元,此外还有胶轮车、大中型机器、土地等。至7月全县共退赔790.77万元,占平调总额1 508.91万元的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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