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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8月,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做出《保卫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的决议。9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八中全会和省委一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全县开展一次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整风运动。10月,先在部局领导干部和公社干部中开展向党交心活动,后在一般党员干部中进行整风。就跃进计划、国家任务、粮食定量、食堂规模、自留地等问题,进行鸣放、辩论。凡对上述问题持否定或怀疑态度的人,都被认为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1月全县掀起反"右倾"斗争高潮,参加学习的人达9 255人,写大字报、决心书2 672件。对"保守派"、"观潮派"、"算帐派"进行批判,其中重点对象15人:有8个管理区的支部书记、县文教局的2名局长、县人委办公室的1名副主任、中学的1名校长和企业的3名干部。对这15人以"反对党的领导"、"攻击三面红旗"、"拆公社的台、掰共产主义的芽"、"崇拜右派分子"等罪名,分别被戴上"反党分子"帽子和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内警告等处分。"反右倾"斗争,错误地打击了一批同志,严重损害了党内民主生活。
1962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开展甄别工作。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对1959年在"反右倾"斗争中被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平反。但有的留有"尾巴",直到1979年后,全面平反冤假错案时方才恢复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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