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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于乾隆初年,就有了当铺和牲畜交易,但因清政府长期实行"封禁"政策,商业发展缓慢。咸丰末年"弛禁开垦"后,商业得到迅速发展。至光绪中叶,达到兴盛时期,商工业户达1 000余户。城内店铺林立、商贾云集,每天经过呼兰城的大车多达2 000余辆,通宵达旦,络绎不绝。夏秋之际,呼兰河上行驶的商船近千只。呼兰成为著名商贸集散地。白酒、豆油远销吉林、营口、大连等地。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俄国侵略军入侵呼兰,城内店铺多遭洗劫,商业立刻萧条,给呼兰商业造成巨大损失。中东铁路通车后,促进了商业发展,丹麦、俄国、美国的商人先后在对青山设立粮栈。小麦、大豆等大批农副产品开始输出国外,绸缎、呢绒、白糖、葡萄酒、卷烟等国外“洋货”也大量输入呼兰。至清末,店铺资本白银万两以上有11家、5 000两以上有7家,江钱5万吊以上有8家。除私营商业外,还出现了官商。
民国时期,农产品输出步伐加快,磨米、制糖等民族工业兴起,商业复苏,县城商业之繁盛,为全省各县之冠。1921年在松浦设市政局开辟商场,1926年又实行免税法招商兴市。同年呼海铁路呼兰段通车,在康金井设市政分局开辟商场。除华商外,在呼兰还出现外国商行的代理店。到1924年7月,在呼兰开设的外国代办公司有美孚洋行(石油代理店)、英美烟草公司、亚细亚洋油公司、卜内门洋碱公司、德士古(石油)公司、奥国满洲商业公司等6家。在县城设有广信公司、东三省官银号、中国银行办事处等官办银行。私营的银号、钱庄多达44家,当铺多达13家。1929年对502家商铺调查,资本在万元以上的31家、卖钱额在万元以上的51家。1930年全县商工各业共有81个行业、1 835家,其中:县城1 540家、康金井61家、松浦市61家、乐安镇132家、对青山41家。自呼海路通车后,呼兰南北商业中心地位下降,商业区域只限于县内市场,加之通货膨胀、物价暴涨,不少大商号被迫停业。
东北沦陷初期,商业店铺倒闭过半。1934年以后,部分店铺逐渐恢复营业。在县城出现日本人开办的商铺8家,朝鲜人开办的商铺有商店、旅馆、饭店等3家。1935年全县有商工各业903家,其中县城725家。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伪满政府加紧经济掠夺,先后对棉花、棉纺织品、麻袋、水泥、煤炭、钢铁、非铁金属、碱、硫胺、木材、柞蚕、皮革、毛皮、大豆、粮食、面粉、盐、石油、火柴、酒精等实行统制,对粮、油、盐、米、面、布、棉、烟、酒、胶鞋、白糖、糕点等实行按人定量配给。并成立各种消费组合,控制各种消费品,大多数商户难以维持营业。到1945年东北光复时,县城商工各业仅剩699家,大商号已寥寥无几。商品奇缺,市场凋敝,物价上涨,通货膨胀严重,商业极度萧条。
解放初期,为稳定市场,使萧条的商业得以复苏,1946年设县贸易公司,是第一家官营(国营)商业。同时,各区、村政府组织群众,用斗争地主的果实集资创办合作社,出现了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商业经济。到1948年6月,县城区商工业已恢复到949家,其中官营11家。从1953年起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先后对粮、油、棉、布、生猪、禽蛋、蔬菜等生活物资实行统购统销、派养派购、计划收购的政策。对主要生产物资实行统管、统配、计划供应的政策。1954年国营商业建立8个专业公司,并全部占领城乡批发市场。对1 048家私营商户,贯彻国家"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1956年1月,全县初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671名私营工商业者和小商贩,走上公私合营和合作商业的道路。1958年"大跃进"时期,商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关闭城乡集市、取消个体商业,实行国营商业城乡统一管理,城镇合作商店,全部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商业和街道中心商店。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商品奇缺,物价上涨,市场供应十分紧张。先后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实行凭证、凭票供应和高价销售。1961年恢复供销社,划出小商小贩,开放集市贸易,对农副产品实行奖售、换购政策,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到1965年经济很快恢复,市场稳定。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管理制度再度变化,限制个体经济发展,关闭集市贸易,并把供销合作社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商业,形成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局面,造成网点减少、商品流通不畅、服务方式简化、群众生活不便、经济效益下降,阻碍了城乡经济的发展。
1978年以后,开放城乡集市贸易,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补充了国营商业的不足,方便了群众生活需要。1981午实行多条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家经营和减少流通环节的新流通体制。相继放开生产资料市场,停止农副产品和纺织品的统购统销、派购定购政策。1984年后,恢复供销合作社的集体经济性质,对国营小型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大中型企业也全面落实承包责任制。并实行联营、代购、代销等多种经营形式,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各地,出现购销两旺、市场繁荣的新局面。1990年全县共有商业、饮服业管理和经营机构4 690个,从业人员22 967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49亿元,为1978年的4.4倍、1949年的43.6倍。
但是,商业流通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1978年以后,对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调整了部分商品的比价,放开了部分价格,市场价格开始上升。1985-1988年,由于通货膨胀和流通秩序的混乱,市场物价急剧暴涨。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在新旧体制交替中商品流通秩序混乱,缺乏经济和行政的规则和制度。哄抬物价、变相涨价、假冒商品和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大量出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建立符合商品经济规律的商业新体制是目前十分迫切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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