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呼兰县志》
 
 
第十编 经济综述
 
 
第二章 经济制度
 
 
第二节 城镇集体所有制
 
      
    城镇集体所有制,是存在于县内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中的公有制经济形式。
    手工业集体所有制  1953年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县内开展了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般是采取合作化形式。1954年4月,城区和康金区在木业、铁业、皮革、服装等个体手工业中,试办6个生产合作社,为县内最早的集体工业企业。至1956年6月,共建成53个手工业合作社(组),同年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42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6.3%,初步奠定了集体所有制工业在县内工业中的重要地位。1957年10月,对尚未组织起来的零散手工业者,呼兰镇、康金镇、对青山等13个行业的56户、60人全部组织起来,形成县手工业集体经济体系。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在管理体制上搞急过渡,手工业联社并入工业局。将手工业联社所属皮革、造纸、白铁、灯泡、木业、柳编织、丝钉、被服、制帽、毛笔等11个生产合作社过渡为合作工厂。1959年10月,又将被服、皮革、编织、铁制器皿、草编、棉织加工、农肥、柳编、灯泡、丝钉等合作工厂下交呼兰镇管理,其余转为地方国营,分由县工业局、建设局、机械局管理。手工业厂社的公共积累,全部上缴县财政,使方兴未艾的手工业集体经济顿时降为低潮。1961年后,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重新收回下放到各公社的手工业合作社(组),对不适宜过渡为国营的仍恢复为集体,关停了盲目上马的大部社队工厂。到1962年,县内集体工业企业调整为60个,其中:手工业合作工厂(社、组)51个、社办工业9个。1963年后,社办工业全部划归手工业集体管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手工业厂、社经过关、停、并、转,搞急过渡,有8个工厂过渡为全民企业,手工业集体企业减少。1968年后,城乡社队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至1976年,县内集体企业89个,其中:手工业集体企业24个、城镇社办企业11个、农村社办企业42个、街道企业10个、其它企业2个,总产值2 76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8.9%。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蓬勃发展。到1990年,全县乡镇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增加到140个。其中:县属企业34个、乡镇企业74个、街道企业13个、其它企业19个,总产值7 886万元。其中独立核算的131个,共有职工8 900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 044万元,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 732万元,实现利润27万元、利税1 196万元。
    商业集体所有制  1946年县第八区方台村,利用斗争地主果实,组织群众集资兴办合作性质的商铺,称农民合作社。1947年城区光复街成立光复消费社,解放街成立军属合作社。这些合作社是最早诞生的集体所有制商业,新中国建立后改称供销合作社。1954年开始,对县内个体商户、摊贩进行改造。1956年1月,全县掀起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县城25户私人店铺、242名小商贩自愿合资入股,按食品、切面、蔬菜、饭店、洗染、旧物、小百货7个行业组成11个中心店、20个门市部、11个小组。合入股金5.09万元。合作商店成立后,实行按劳分配、自负盈亏、公私双方领导的管理体制,对5个规模较大的总店派出5名公方代表担任副经理,共安排私方为总店副经理11人、门市部主任70人。股金除领取定息外,实行劳动分红。1956年零售额280.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10.4%。1957年合作商店划为6个行业、29个网点、280人,资金9.16万元。1958年加入合作商店的小商贩增加到340户、375人,商业、饮食业零售额426.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4.1%。1960年改革商业管理体制,合作商店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和4个街道中心商店。1961年8月重新恢复合作商店并退回股金。恢复食品、饭店、小百货、蔬菜、洗染5个行业,组成11个核算单位、29个经营网点,从业人员264人,资金8.98万元。1965年零售额193万元,占城镇零售额的26.3%。1968年9月改革管理体制,再次将合作商店下放到呼兰镇管理。1972年划归商业部门管理后,划分食杂、饮食、理发、下杂等4个行业,成立东方红(食杂)、向阳(食杂)、工农(下杂)、理发、饭店5个总店,销售额280.3万元,公积金20.2万元。1979年网点发展到44个,从业人员887人,销售额399.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4.3%。1980年将向阳商店划为5个独立核算单位,将东方红商店划为4个独立核算单位。1985年后,各类青年商店划归集体商业管理。到1990年全县城乡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已发展到666家、9 873人。其中:商业570家、8 900人;饮食业55家、600人;服务业41家、373人。商业、饮食业零售额1.25亿元(不包括工业和其他行业),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40.1%,占零售总额35.8%,在国营、集体、个体商业经济中排列第一位。
    青年商店  1979年按照国家"发展城镇集体商业"的政策,为安排城镇待业青年和下乡返城青年就业,在城镇发展青年商店,实行自主经营、按劳分配、自负盈亏。初办时由所办单位出房屋、设备、资金、派干部带领青年办商店。当年办起青年商店34个、人员835人。主要行业有百货、烟酒、五金、蔬菜、医药、药材、肉食、日杂、食杂、建材、饮食饭店、理发、修理、食品加工厂等。1981年商业系统安置1 452人,占应安置人员的97%。提供营业面积2 000平方米、仓库500平方米,投资5.5万元,借给流动资金42.2万元,赊给商品总额150余万元。国家对青年商店实行优惠政策,放宽青年商店的经营范围,允许出省采购和经营统购统销的针、棉织品。在粮油食品原料、货源分配供应、批零差率等方面与国营商业一视同仁。凡新开业的商店,免征3年所得税。经营亏损企业可免征营业税。开办2年之内,独立核算不亏损企业,银行予以贷款,利息低于城镇集体企业贷款15%。职工可投资入股,一般每个职工投入股金100元,可享受股金分红或领取股息等。1985年以后,根据国家规定不再称青年商店,各自变更名称,统一划归集体商业管理。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