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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编 经济综述
 
 
第四章 经济体制改革
 
 
第三节 流通体制改革
 
 
    1956年县内建立起高度集中的商业体制,但结构单一,独家经营,与多变的消费需求不相适应,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流通体制的改革,首先调整商业所有制结构,变单一经济成分为多种经济成分。80年代初发展个体商业,到1983年全县个体商户发展到1 885家,1990年则达3 816家。同时集体商业也得到迅速发展,而国营商业则由独家经营变成多家竞争,呈下降趋势。1990年国营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占全县零售总额的27.8%,集体商业占39.9%,个体商业占32.3%。
    在调整商业所有制结构的同时,国家对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购销政策做了几次大的调整。1979年后,逐步缩小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范围,1985年取消粮食、棉花、油料的统购派购,改为合同订购。扩大议购议销和自由购销范围,由国营商业、合作社单一经营变为多渠道经营。在合同定购外的粮食,允许多渠道经营,打破30年来一直由国家粮食部门独家经营的局面。日用工业品购销方面减少国营商业统购包销的计划管理品种,由原来统购包销的131种日用工业品减为14种,其余放开经营。1982年后,废除工业品统购包销,扩大购销形式,实行选购、订购、代批代销、联营联销等多种贝每销形式,促进产销结合和产品的更新换代。
    在批发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商业批发原是在一、二、三级批发站和零售商店之间,按固定供应区域、固定供应对象、固定倒扣作价率的“三固定”批发办法组织流通的。80年代后,逐步打破按批发层次供货的限制。各个批发企业之间,各级批发和零售企业之间,都可直接建立供货关系。工厂企业可以直接批发,供销社也可自由选择进货渠道、批发兼零售,个体商户也可以批发,从而打破单一进货渠道,形成多向灵活的批发网络。供销社改革所有制成分后,由"官办"变为"民办",从纯经商转向为农村服务,白奎供销社开展"系列化"服务,深受农民欢迎,成为全省、全市的学习样板。1987年供销系统又开展了工业品联购分销、农副产品分购联销。1990年在大庆和边贸等地还建立信息窗口,加强地产品销售工作。1990年全县有批发机构30个,比改革初的1979年的13个增加1.3倍。
    80年代后,商业系统进行经营机制的改革。1985年在商业、饮服业16个网点进行承包经营。1986年在乡镇商服业推行承包制的29家,占乡镇商服企业的27.6%;县商业、饮服业26家小型企业有24家实行各种承包,占92%,有23家扭亏为盈,只有浴池1家属政策性亏损。1987年全面推行承包、租赁责任制,试行股份制,走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路子。当年全县839家商服业,有790家签订了承包、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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