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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具发展 旧社会,农用工具多沿用原始农具,即铁耙、铁镐、犁头、耲耙、锄、镰、木杈、铁叉、扬锨、扫帚、碾、磨、风车、大车等工具,从事耕作、锄地、收割、脱粒、储运、加工各项活动。代代相传,几无改进。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出现马拉双轮双铧犁、马拉播种机和胶轮大车等半机械化农具。1954年建立县拖拉机站,省调给大、中型拖拉机7台,两铧犁、圆盘耙、24行播种机、镇压器和拖拉机拖斗等配套农具22台(件)。1955年机械整地面积2万亩,机播面积1.5万亩,开荒5万亩。以拖拉机为动力拖带农具完成总作业量11万标准亩,提高了生产水平。1958年秋,县将大、中型拖拉机和配套农具及机务人员下放到8个公社,为社有队营形式,扩大机械作业范围。1962年7月又收回国有,成立县农业机械站,下设5个机耕队,为社队代耕。1969年又将全部农机具变卖给社队自营,县成立农业机械科,公社成立农机管理站,大队成立机耕队,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同年全县拖拉机总数171台,总马力3 833千瓦,机引农具791台(件),耕地面积49 185亩,占全县耕地面积21.5%。机械作业项目在翻地、整地、播种基础上增加中耕管理和运输作业,农业机械化初具规模。1969-1978年,农业机械化发展很快,全县大中型拖拉机由171台发展到587台,增加2.4倍,总马力增加7.3倍,机引农具增加1倍。1978年农机田间作业机耕面积和机播面积皆达58%。部分年份农业机械田间作业面积及比例(附表)
非田间机械发展 70年代初,农村社队普遍用电,使非田间作业机械得到迅速发展。1972年各社队新购置的收获机械539台,1986年增至962台。1972年有碾米机652台、磨面机374台、榨油机47台,至1986年分别增至1 260台、440台、56台。畜牧机械饲料粉碎机,由1972年的476台增到1986年的712台。载重汽车139台,半机械化胶轮大车6 990台。非田间作业各类机械的出现和利用,减轻了人畜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力。农民称赞说:"点灯不用油,耕地有铁牛,石碾石磨靠边站铡草不用乱点头"。
经营体制变化 1978年后,土地由集体经营变为家庭联产承包,农村拖拉机经营管理体制进行相应改革,出现全民、集体、联户、独户多层次和多样化经营方式。1982年全县1 017台大、中型拖拉机中,有国营农林牧场10台、公社5台、生产大队616台、生产队386台。1986年全县1 262台大、中型拖拉机中,全民所有12台(主要是国营农机服务站)仅占1%;集体所有405台(全部由农户承包)占32%;农户所有845台(全部独户经营)占67%。联户承包以后,耕作由大块化作小块田,新型小型农具广泛使用,手扶拖拉机很受农民欢迎。全县小型拖拉机1978年有66台,1982年发展到1 180台,4年增16.8倍。至1990年,小型拖拉机达4 786台,比1982年又增加3.05倍。全部为农户所有并独自经营,是新时期农业机械化显著特点。1990年全县机耕面积154.6万亩,占耕地面积67.7%;机械耙茬面积128.8万亩,占耙茬面积100%;机械深松面积52.6万亩;机械脱粒粮食60万吨;机械运输量1 470万吨公里,占运输总量(万吨公里)的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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