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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一编 农业
 
 
第八章 农业管理
 
 
第一节 种植区划
 
      
    区域规划  1984年5月,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呼兰县综合农业区划》。根据全县农业生态条件、自然资源特点,对全县21个乡镇确定3个类型区。为改变过去经营单一、粮食生产单一状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作物种植布局,分别提出发展方向和途径。农业生态条件、自然资源特点、综合农业区划(附表)
    种植比例  50年代播种面积大豆较多,近25%;谷子次之,占20%强;玉米居第3位;高粱、小麦占20%。各作物种植较均衡,粮食作物产量,亩平均不到100公斤,属低产阶段。60年代作物种植比例发生变化,原因是出现玉米高产。1960、1961年玉米亩产仅在80公斤左右,全县种植不到30万亩。由于引进良种和推广化肥,亩产逐年增加,播种比例逐年扩大,到1968年亩产上升至208.5公斤,播种面积增至63万亩。随高产作物比例增大,大豆、高粱、谷子等相对减少,全县粮食总产量逐年上升。到1980年,全县播种面积比例出现新的格局,打破了均衡低产状态,突出了高产作物;水稻、大豆比例较为稳定;经济作物所占比例也较适应。在调整农村种植业结构中,高度重视粮食生产。1987年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县总播种面积71.4%。其中玉米面积达113.5万亩,占总播种面积52%。水稻面积9.76万亩。经济作物中的甜菜、亚麻近年在种植技术上,没有突破性变化,收入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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