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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二编 水利
 
 
第五章 水土保持
 
 
第二节 治理措施
 
 
    县1965年开始进行水土保持工作,至1990年,群众投工累计980万工日,国家投资40.2万元,占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的O.8%,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28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78.86万亩的56.15%。
    农业耕作措施改变垄作方位和大垄耕作,是对水土流失地区采用最根本的治理措施。主要采用横坡垄作,月牙形垄作和转山垄作。1965-1990年,全县改垄面积10.40万亩,占3度以上耕地面积的26.77%。
    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控制蚀沟的工程措施有;①塘坝。1956年以后,在各主要江河支流及漂河流域先后修塘坝210余座。②梯田。至1990年,全县修梯田3.86万亩,已修梯田面积占全县7度以上耕地面积的82%。③地埂。1983年以后,在各自然沟坡耕地的上缘、地腰、地边培修堤状土埂,保水固土,防止流失。1990年有"三埂"总长49.58万米,有6.12万亩耕地受益。④水簸箕。是在小沟壑的耕地采用的一种水保工程,1990年有水簸箕40万个,防止小沟变大沟效果好。⑤谷坊。1978-1990年,群众在耕地较大的蚀沟上共扎谷坊1 000余公斤。⑥鱼鳞坑。1965-1987年,群众先后在坡较陡的荒坡上挖鱼鳞坑4万余个,其中植树1万余株。局部地区达到水保育林双收的目的。⑦截流沟。沿坡耕地分段开挖小型截流沟15条,总长82.8公里。⑧封沟育林和建淘头。1979年开始采取封沟育林和修建沟头防护工程,共修沟头防护工程900余处,其中永久性沟头迭水4处,其余为粘土杂草结构的沟头围,对保护9.52万亩耕地起缓解作用。 
    生物措施1974年全县开展专业与群众相结合的育苗造林运动。1990年全县有各类林木35.79万亩,其中由国家投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主管的水土保持林有6.625万亩。
    作物种植措施在坡状耕地采用小麦、谷子、黄豆等密生矮作物与高粱、玉米等高秆疏生作物间播种平播与垄作相间办法收到一定保水固土效果。
    但是,在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仍存在集中治理起步晚,缺乏连续治理、工程标准低、骨干工程少、资金投入少和轻视管理等问题。1965-1990年水土流失治理情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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