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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四编 能源、建筑
 
 
第二章 煤炭石油
 
 
第四节 其它燃料
 
      
    柴草  县内柴草资源丰富,农村居民生活、取暖等均以柴草为主。城镇部分居民用柴草作引柴。随着草原荒地的不断开垦,柴草渐少,农村居民燃料依靠农作物秸秆,有玉米秸、麦秸、豆秸等。全县每年农作物(指秸秆)播种面积在200万亩左右。丰年柴草可年收年用。水灾之年,沿江的腰堡、利民、乐业、对青山等乡镇,少数重灾区缺柴量严重的每户达半年以上。1956年全县约收获玉米秸1 688万捆、高粱秸1 525万捆、大豆秸8.1万车。平均每户(按5口人计算)年消耗量,折合玉米秸700捆,折合高粱秸1 400捆,折合大豆秸3马车。按全县收获计算,玉米秸可供24 117户,高粱秸可供10 892户,大豆秸可供25 352户。除供给48 393户农户消费外,还可供给城镇1.1万户居民消费。随着人口的增加,农村能源需求量上升,柴草供需出现差距。1978年全县农村收获秸秆总产量48.58万吨,价值1 694万元,除部分用于生产外,实际消耗柴草约30.8万吨,占总收获量63.4%,价值834.9万元。80年代后,全县每年收秸秆量在50万吨左右,平均每一农户消耗柴草折煤约1.4吨左右。农村柴草严重不足,1984年呼兰被国家列为改灶节柴重点县之一。同年9月,全县有78 503户农户改成拱形灶,占总农户78.8%;改建保温炕的农户有32 460户,占总农户32.9%,平均每户年节约柴草250捆,节约支出35元。全县年节约柴草约2 462万捆,节约总额约340万元。县研制的"拱形节柴灶"获农牧渔业部科技进步四等奖。 1986年7月,全县改成拱形灶农户95 279户,占总户数95%;建保温炕农户达到45 210户,占总户数45%;全县年节约烧柴27万吨,价值810万元,平均每一农户节柴2 500公斤,节省支出75元。
    沼气  1979年县科委在农村开展新能源试点工作,省下达县修建家庭沼气池任务500个,省帮助解决部分资金和建筑材料。1979年4-9月,在13个生产大队建成砖瓦水泥结构沼气池450个,占任务的81%。经县组织技术检查,其中能正常产气的有160个。1980年正常产气的沼气池279个,年产沼气2.51万立方米,节柴约200吨。沼气池温度保持8-60~C之间可发酵,温度在20-40~C时产生沼气。每个家庭沼气池年可产8-10个月的气体燃料,夏季每天可供3次做饭用火。可供10--12个月的室内照明。每户年节柴约36元,节电费15-20元。每口沼气池每年还可提供O.75-1万公斤优质有机肥料。1990年全县产气的沼气池有276个,其中:红砖水泥沼气池162个、水泥混凝土浇注的沼气池106个、地上水泥混凝土浇注的沼气池8个。
    石油液化气  80年代后,石油液化气作为生活燃料,开始在城镇部分职工家庭应用。灌气由单位统一组织,到哈尔滨、大庆及哈三电厂等处液化气站灌装。每罐可装15公斤,1984年每罐气2.5元,1990年每罐气12元。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用石油液化气的家庭逐年增多,1989年后,县城内出售气罐的商店开始代为居民灌气,解决了街道居民灌气难的问题。1990年在胜利和民主两个街道居民委中统计,在5 370户居民家庭中,有3 514户使用石油液化气,占总户数的65.4%,其中住楼户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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