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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一编 自然环境
 
 
第八章 自然灾害及防御
 
 
第一节 干旱
 
      
    境内旱灾发生较频,243年间有8个春涝年,10余个春季雨水正常,其余年份均有不同程度春旱,有"十春九旱"的说法。旱灾有春干旱、春夏连旱、夏旱(包括伏旱)、夏秋旱、全年少雨旱等71次,占"三害"发生率的40%,平均3.5年发生一次。其中:以春旱(包括伏旱)连旱灾情为重,多者可收庄稼六七成,少者只收三四成。1949-1990年,因旱成灾有20年。成灾较重的有1949、1950、1959、1965、1966、1967、1968、1969、1972、1976、1979、1981、1982、1983等14个年份。1949年全年干旱少雨,有70余万亩庄稼遭灾,收成不足3成,全县粮豆平均亩产只有53公斤,少收粮豆近1.15亿公斤。1976年全县降雨只有323.4毫米,占多年平均年降雨量的62%,是有降雨纪录以来的最低极值。灌溉用水期,呼兰河水位只有115.11米,沿河机电抽水站无水可提,地下水位下降5-13米,其中以潜水位下降最多,机电井断流,民用大口井见底。全县有165万亩庄稼严重缺水,粮食普遍减产30%,岗地收成不足3成,约有10万亩庄稼濒临绝产,全县平均亩产131公斤,与1978年比较,少收粮食近1.5亿公斤。1982年严重春旱,6月虫灾殃及面积180余万亩,造成作物先天不足,全年粮豆总产2.8亿公斤,是1978-1984年以来总产量最低的一年。比1981年少收粮豆1亿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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