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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六编 商业
 
 
第一章 市场
 
 
第二节 网点分布
 
     
    旧社会,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工业)网点主要分布在城乡集镇和交通要冲之地。1930年全县商工业1 835户,分布于县城1 540余户,占84%。其余分布在康金井、石人城、沈家窝堡、对青山、五站等地。1936年县城商业网点1 274户。
    1949年全县有网点1 308户,其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简称国合)22户、私营1 286户。1956年私人商业改造后,网点过于集中,群众不便。年末全县有网点590个,其中:国合128个、公私合营133个、私营329个。1962年经过调整商业机构,全县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不包括摊贩)有331个(不包括管理机构和仓储运输),其中:国营和公私合营网点71个、合作商店31个、供销合作社229个。按行业分布商业282个(其中零售244个)、饮食业23个、服务业26个。全县人口平均每1 607(按零售网点)人占有一个商业网点;每17 056人占有一个饮食业网点;每15 088人占有一个服务业网点。1963年增加个体网点503户,分布于县城428户、占85.1%;分布于农村75户、占14.9%。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取消个体网点,国营、集体网点发展少,群众需求极不方便,排队等购矛盾突出。
    1979年发展新集体商业网点34个、个体商贩45个。全县有商业机构507个(未包括工业附设门市部3个),其中:零售网点369个,饮食业网点39个,服务网点57个。全县人口平均每1 597人占有1个商业零售网点;每15 105人占有1个饮食业网点;每10 335人占有1个服务业网点。基本恢复到60年代初的水平。1981年后,为适应改革需要,商业部门将网点分细划小,增设商亭、摊床、游动货车、服务组等分散经营。生产加工部门先后增设商场、试销部,产销直接见面。个体商户发展到遍及城乡街道村屯,解决了广大群众买菜难、吃饭难、穿衣难、住店难等。1990年全县有经营和管理单位4 690个(不包括工业和其它部门附设的零售门市部26个),其中:批发经营单位73个、商业零售网点3 479个、饮食服务网点936个、仓储运输和其它经营单位170个、纯企业管理机构32个;商业、饮服业从业人员22 967人(不包括工业和其它部门附设零售门市部177人),其中;经营单位21 367人、管理机构1 600人。全县人口平均每182人占有1个商业零售网点;每1 936人占有1个饮食网点;每1 039人占有1个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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