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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商品市场,历来以工业品输入为主、农副产品以输出为主。清末、民国时期,除食盐实行官营或商铺代卖以外,其余商品全部自由购销。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府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实行统制,商品奇缺,市场极度萧条。
新中国建立后,统一了社会主义商业市场,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对人民生活主要必需品纳入计划管理轨道,实行统购统销、计划供应。县内在呼兰、康金两地设立三级批发站,商品由省二级批发站按经济区域统一调拨并运输到三级站,由三级站供应城乡零售商店。县内地方工业品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包销,禁止零售商店跨区进货或自行采购。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商品奇缺,市场供应紧张,对部分商品采取按户按人定量分配供应、高价销售,稳定了市场紧张状况。在城乡商品供应上,长期坚持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城乡都需要的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的原则。1978年以后,放开流通渠道,停止统购统销,允许零售商店跨区、出省采购,出现市场繁荣、商品丰富、购销两旺的新局面。1990年全县商品购进总额3.9亿元、销售总额4.2亿元。部分年份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品购销存总额(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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