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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六编 商业
 
 
第二章 商品购销
 
 
第三节 日用工业品
 
      
    纺织品  清初,本地购销的纺织品多为土布,关内江浙等省的丝绸也有销售,并有洋绒、洋呢、印花布等外国货。1913年输入呼兰的有花旗布、褡裢布、粗布、细布、大尺布、套布、泰西缎等。1930年全县有绸缎行54家、布行171家、棉花行97家。著名的商铺有同合春丝绸铺、忠厚永丝房、同兴长源记、同合丝房等。1935年输入呼兰的绸缎113疋、毛织200疋、麻丝640疋、棉织15 043疋、棉花1.5万公斤。1941年对棉布实行按人定量配给制,棉布每年大人配给13市尺、小孩配给8市尺。新中国建立后,纺织品销售急速上升,尤其棉布需求量越来越大。1954年9月,国家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棉、布批发业务统一由纺织品(百货)公司经营。根据国家规定,呼兰属北纬45度以北地区,1956年每人发放布票25.6市尺、1957年发放17.1市尺。后经过调整每人每年发放布票24.2市尺、絮棉票1市斤。1960年对一些针织品实行凭票供应。70年代以后涤棉化纤布问世,每市尺收布票4-6市寸,销量逐年上升,缓解了棉布的供应不足。1979年以后,涤纶织物在市场上出现畅销,每年在3万米以上。1984年停止发放布票、絮棉票,棉纺织销售放开经营。1990年销售絮棉183.6吨、棉布140.7万米、棉花化纤混纺布28.9万米、化纤布37.6万米、呢绒6.57万米、绸缎17.2万米、棉毛衫裤13.8万件、汗衫背心20.6万件、服装41.9万件、毛毯755条、毛线6 372公斤。
    百货商品  清末、民国时期,县自产自销的百货商品有靴鞋、帽子、金银首饰、火柴等。除经营国货的商铺外,还有专营外国货的洋货店。1930年全县有货庄32家、广货40家、首饰楼(金银店)8家。著名的商铺有自成玉、兴发源、同兴长、天发合、同昌源、聚合昌、义和盛等。东北沦陷时期,对胶鞋、肥皂、火柴等生活用品实行统制政策。新中国建立后,开始对主要百货商品实行计划管理。1954年批发业务统一归县百货公司经营。1960年受自然灾害影响,日用品供应紧张,同年10月对火柴、肥皂、电池、火石、白蜡、手表、皮鞋、棉胶鞋等实行凭票、凭证定量供应。1962年对搪瓷面盆、铝锅、铝壶、暖水瓶、胶鞋、雨衣等也实行凭票供应。同时还对手表、钟等实行高价销售。到1965年市场高价转为平价,大部凭票商品敞开销售。70年代初开始,对肥皂、香皂、洗衣粉等实行按月发票供应,对缝纫机、手表、挂钟等也实行发票供应。1980年肥皂、香皂、洗衣粉等发票商品敞开销售。1983和1986年,国家先后2次降价销售国产手表,同时提高进口手表销价,手表销量上升较快。1990年销售火柴4 477件、肥皂10 023箱、洗衣粉165吨、手表9 641只、缝纫机2 053架、胶鞋24.5万双、皮鞋12.3万双。
    文化用品  民国时期,呼兰已有专业文化用品商店,经营学生用品和办公用品等。1948年百货公司设文具部,经营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业务。除销售地方产品如学生本子、毛笔、粉笔、橡皮、包装纸外,余者从县外调入。国合商业最高年销学生本子200万本、钢笔7万支、铅笔180万支、机制纸225吨。1978年以前全县文化用品零售额在100万元以下。1990年零售额462万元。
    第一百货商店  1948年4月成立,原属百货公司第一营业部,为全县第一家国营零售商店。1972年重建营业大楼。1988年百货公司撤销后隶属商业局。1990年有职工165人、固定资产32.7万元、自有资金25.6万元、营业面积1 739平方米、仓储面积134平方米、年销售总额487万元、缴纳税金15.3万元、利润9 000元。
    第二百货商店  1953年成立,原属百货公司的一个营业部。1985年建 2层800平方米楼房。1988年百货公司撤销后隶属商业局。1990年有职工146人、固定资产24.3万元、自有资金20.8万元、营业面积1 110平方米、仓储面积134平方米、年销售额441万元、缴纳税金13.9万元、利润2 000元。
    第三百货商店  1956年1月成立,原为县公私合营百货商店,隶属百货公司。1967年过渡为国营百货商店。1986年12月现址百货大楼建成迁入。1990年有职工137人、固定资产63.4万元、自有资金9.7万元、营业面积1 220平方米、仓储面积300平方米、年销售额847万元、缴纳税金26.9万元、利润22万元。零售额在零售商店中排列第一名,是全县经济效益最好的零售企业。
    兴华百货商店  1979年成立,是全县成立最早、最大的一家青年百货商店(集体性质)。经营纺织、百货、文化、五金、交电、鞋帽、服装等大类商品4 600余种。1990年有职工103人(在岗)、自有资金15.9万元、股金1万元、营业面积744平方米、仓库面积100平方米、年销售额231.5万元、缴纳税金7.3万元、利润2万元。
    五金交电  民国时期,五金交电商品多由杂货铺兼营。1948年百货公司设电气部经营批发和零售五金交电商品。1954年后,销售量逐年增加。1960年后,受自然灾害影响,商品紧缺,元钉、铁线等生产物资更为紧张。1960年10月对自行车、电灯泡实行发票供应。1962年对元钉、电线、油漆等实行凭单位介绍信供应。对收音机、自行车零件、小苏打粉、纯碱等实行凭票供应,同时对自行车实行高价销售。1965年市场全面好转,除元钉、铁线销量上升外,电灯泡、自行车、收音机等销量一度下降。70年代以后,家用电器兴起,销售逐年上升。自行车出现供求紧张,名牌产品一直发票销售。1978年以后洗衣机、录音机、电扇、电冰箱等家电商品一度出现抢购风。1985年以后彩色电视机供不应求,国家先后提高销售价格。到1990年,家电市场平稳,销量普遍下降。
    五金交电化工大楼  原为1956年公私合营百货商店下设的五金门市部,后改隶五金公司所属的五金商店。1987年隶属商业局。1990年10月大楼建成营业并变更现名。营业面积860平方米,仓库面积870平方米。1990年职工101人、固定资产30万元、自有资金10万元、年销售额200万元、利税70万元。部分年份主要五金交电商品销售量(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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