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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前,外贸部门收购的活兔,送哈尔滨市奶牛场进行加工。1978年5月,外贸科建立33平方米加工车间,同年开始加工兔肉。1979年开始加工马肉。除加工本县出口的兔肉、马肉外,还承担松花江地区10个县和绥化地区4个县的加工任务。加工车间设有消毒池、更衣室等设施,配备专职兽医1人、商检员2人。加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卫生法规。1984年因加工成本高而停止。
加工兔肉 加工的兔肉,全属家兔。收购标准必须来自非疫区,每只毛重1.75公斤以上,健康无病。1978年加工6 870只。1981年最高加工2.6万只。加工后用塑料袋按大、中、小三级包装后装入纸箱,每箱净重20公斤。1978-1983年共加工兔肉60.4吨。加工后的兔肉,运往哈尔滨市外贸部门的冷库贮藏。
加工马肉 加工的马肉,全属不能使役和失去繁殖能力的老残马。收购标准必须来自非疫区,经检疫确定无疽、传贫等21种疫病。1981年加工1 505匹。加工后用塑料袋包装装入纸箱,每箱净重20公斤。1979-1982年共加工马肉853.4吨。加工后的马肉,运往哈尔滨市外贸部门的冷库贮藏。
外贸管理 1972年在县供销总社设外贸组,负责对外出口商品的管理。1974年9月成立县外贸科后,对全县外贸出口商品的收购、储存、运输实行统一管理。1984年改革管理体制,外贸科和收购站合并称对外贸易公司。1986年11月改革管理体制,恢复对外经济贸易局的行政机构,与外贸公司政企合一。1988年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以部、站、公司为单位,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经营方向上,坚持工贸结合的方针,加快出口商品基地的建设。扶持白奎猪鬃厂由加工型变为出口型企业,经国家贸工农领导小组批准,投资25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年加工猪鬃3 000箱;给县皮毛厂投资3万元,建拖鞋生产车间;给莲花亚麻厂投资19万元更新设备,给县羽绒厂承包贷款18万元引进设备。1990年外贸局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股、粮油食品部、工业土畜产品部,职工61人。下属企业有外贸公司、外贸内销公司、外贸包装储运公司,职工22人。1990年有固定资产79.4万元、自有资金9.6万元、专用资金6万元、营业面积1 180平方米、仓库面积1 515平方米。1988-1990年,实现利润16.2万元。1987-1990年外贸出口创汇情况(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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