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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七编 金融
 
 
第二章 货币
 
 
第一节 货币流通
 
      
    货币种类  清末、民国和东北沦陷初期,境内流通的货币,除全国通用币和黑龙江地方币外,呼兰也曾发行几种地方币。①大翅宝银。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呼兰广信公司铸,992成色,重53.5两,以形似伸长的鸟翼得名,也称呼平银。面印戳左角是江省广信公司,右角用光绪年月,并有匠人姓名、成色、重量等。②商帖。即私帖,也称钱帖、花帖、屯帖、凭帖、钱条等。乾隆时期,呼兰银、钱短缺,商贾往来钱款多采用记帐形式,每年端午、中秋、年关三期结算,结算后的差额由欠方写出欠据,欠据可转让流通,逐渐发展成雕版印刷的纸贴,即商帖。光绪初年,商贴以吊为本位,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呼兰副都统果权下令改用银帖后,以银元(小洋)为本位。1917年起禁止使用,并由出帖商户收回销毁。③呼兰储蓄收据。1924年由呼兰地方储蓄银行发行的私帖,面额为伍吊、拾吊、贰拾吊、伍拾吊4种票面,发行总额27万吊,限于本县流通,次年禁止使用。④筹饷局流通票。1932年10月,伪呼兰县公署筹饷局发行,有伍角、壹元、伍元、拾元4种票面,发行总额10万元,每元按江钱1 200吊使用。1933年3月禁止使用。
    市场流通  清初,呼兰流通的货币有银两和铜钱,银计量行使,钱计数行使。乾隆以后出现私帖代替银、钱流通。光绪七年(1881年)时,呼兰河东与河西发私帖的烧锅、当铺24家,至光绪中叶私贴流通发展到最盛时期。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呼兰副都统果权下令销毁私帖改用银帖后,对已出的私帖,年近的按六七折、年久的分别递减,最低按三四折,使资本雄厚的商号深受损失,相继停业。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呼兰出私帖的商号40家。到清末,呼兰市面流通的各种钱币20余种。金属币有银、钱、铜元、银元等,纸币有官帖、银元票、银两票、铜元票等,商民交易和纳税均使用广信公司官帖。流通的外省货币有奉元、吉元、湖北元及吉林永衡号官帖等。中东铁路开筑后,羌帖、日洋(日本银元)、俄洋(沙俄银元)、鹰洋(墨西哥银元)、站人洋(英国银元)等也相继流入,其中羌帖流通最广。民国时期,流通的新币有现大洋、汇兑券、四厘债券、储蓄收据、江大洋票、哈大洋票、日本金票等,其中哈大洋信誉最高。从1915年起,羌贴开始兴盛,商民交易均以羌帖为本位。但到1920年信誉开始下降,最后变为废纸。1924年呼兰商会调查,全县损失羌帖1 100多万卢布,使一些商号破产,商民损失惨重。民国后期,纸币滥发无度,造成江钱毛荒,通货膨胀日益加深。东北沦陷初期,发行流通的新币(券)有筹饷局流通票(1933年3月禁用)、伪国币、日本币等。1933年7月,伪满洲国决定日本币与伪国币等价流通。1934年6月30日;停止流通东北旧币,以伪国币1元分别兑换官帖1 680吊、江大洋1.40元、哈大洋1.25元,伪呼兰银行兑换收回的旧币折伪国币25.46万元。1936年10月停止流通日本币。1945年8月东北光复后,流通的货币有红军票(苏联红军券)、东北流通券。1947年1月15日停止使用伪国币。1949年8月,开始登记红军票,限同年12月10-31日,以1元兑换东北流通券30元收回。新中国建立后,国家统一流通人民币。面额有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壹仟元、伍仟元、壹万元、伍万元12种。1951年4月1日,限期以东北流通券9.5元兑换旧人民币1元。1955年3月1日,国家发行新的人民币,限期以旧人民币1万元兑换新人民币1元。新版人民币面额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11种。1957年12月增发壹分、贰分、伍分3种铝质辅币。1980年4月增发壹角、贰角、伍角金属辅币,因发行量小,极少流通。1984年10月又增发壹元金属币。1987年4月国家陆续增发新版人民币,主币面额有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6种,辅币有壹角、贰角、伍角3种。
    现金收支  新中国建立,货币流通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一切收支全部经过银行办理。现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服务事业费收入、税捐收入、储蓄存款收入、农村信用收入等项。现金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支出、储蓄存款支出、农村信用支出等项。1990年全县银行现金收入7.92亿元、支出9.14亿元,分别为1950年的443倍、386.8倍。1950-1990年,全县有31个年份属净投放货币,有10个年份属净回笼货币。投放与回笼相抵,投放大于回笼,属投放县份,其中1989、1990年投放货币均超过亿元。部分年份银行现金收人情况;部分年份银行现金支出情况;1990年银行现金收支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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