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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呼兰辖区变化很大,总的趋势是所辖面积越来越小。清城守尉时期,辖境最大,大致辖有现在十几个县的范围。副都统时期,辖呼兰、巴彦、绥化等地。呼兰府时期,辖巴彦州、木兰县和兰西县。1913年各省废除府、厅、州建置,一律改县制,呼兰为黑龙江省一等县。东北沦陷时期,呼兰为伪滨江省甲种县。新中国建立后,呼兰属松江省。1954年属黑龙江省。1958年呼兰划归哈尔滨市,1965年划归松花江地区,1983年又划回哈尔滨市。
呼兰行政区划的设置,开始是军政合一的八旗制,置呼兰厅后为社首、甲长建制,民国时期为区村建制,东北沦陷时期实行保甲制,后改村区制。新中国建立后,建立区乡村组织。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建制。1984年政社分设,恢复乡村建制。1990年全县辖8镇、13个乡。8镇是:呼兰、康金、对青、利民、沈家、二八、石人和白奎镇。13乡是:腰堡、双井、方台、杨林、西井、莲花、大用、许堡、长岭、孟家、台屯、李家和乐业乡。全县共有329个村民委员会、1 625个村民小组;呼兰镇辖10个街道办事处、59个居民委员会、269个居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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