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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八编 财政税收
 
 
 
 
第一章 财政收入
 
      
    清代,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田赋、税捐、户部拨款。宣统元年(1909年)收大租江钱146 931吊757文、小租14 693吊175文,除地方提留4 400余吊外全部解省。各税收入银16 215两、江钱1 024 890吊。户部拨给旗营俸饷银常年14 800两。民国时期,1928年财政收入大洋129.8万元,其中:国家税收入86.2万元、地方税收入43.6万元。国家税收入来源于地租、田房契税、出产税、销场费等,地方税收入主要来源于垧捐、粮捐。省财政拨款1.29万元。东北沦陷时期,财政收入分经常部、临时部两项。经常部收入来源于县税收入、财产收入、杂项收入等。临时部收入来源于行政补助费、行政借款、土木补助费等。1932年财政收入19.2万元,其中:经常部收入9.1万元、临时部收入10.1万元。其中县税收入4.96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5.8%。
    新中国建立后,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企业收入和上级调入。1949-1952年,财政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1952年财政收入137.7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一五"下同),经济得到发展,财政收入上升,平均每年财政收入249万元。1957年财政收入382.1万元,平均每年增长22.6%。"二五"时期,税收收入和上级调入增加,平均每年财政收入1 050万元。1962年财政收入1 129.2万元,平均每年增长24.2%。增长速度比"一五"时期加快。“调整”时期,企业收入和上级调入减少,平均每年财政收入887万元,比"二五"时期下降15.5%。1965年财政收入758.9万元,比1962年减少370.3万元,平均每年下降12.4%。"三五"时期,企业收入增加,平均每年财政收入1 173万元,比"调整"时期增加414.1万元。1970年财政收入1 370.3万元,比1965年增加611.4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2.5%。"四五"和"五五"时期,10年平均每年财政收入1 433.2万元,1975年财政收入1 485.5万元,比1970年增加115.2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6%。1980年财政收入1 641.1万元,比1975年增加155.6万元,平均每年增长2.0%。"六五"时期财政收入平均每年2 121.8万元。1985年财政收入2 992.2万元,比1980年增加1 351.1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2.8%。"七五"时期,税收收入上升,上级调入增加,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平均每年财政收入5 798.8万元。1990年财政收入7 023.4万元,比1985年增加4 031.2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8.6%。1953-1990年累计,财政收入6.8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4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45亿元。1952-1990年财政收入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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