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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建设费支出主要是建筑官署、府宅等,资金多由将军衙门拨给。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呼兰府署合一重建,共耗资白银7 500余两。其他建设支出有文报局、电话局、官立工艺厂、官盐局等。民国以后,虽重视发展实业,但投资很少。1913年投资1.2万吊建官办织染厂,1914年筹建官店,1924年建官办屠宰场,1931年建四乡电话。东北沦陷时期,经济建设支出有种畜场、农林试验场、屠宰场、电话局等项费用。1935年县支出劝业费4 554.74元,占财政支出的3.28%。
解放战争时期,财政支出以军费、行政费为主,经济建设费支出项目有投资创办公营工厂、农场、贸易公司等。1948年县财政贸易费支出l 196.8万元(东北币),占财政支出的12.2%,用于生产基金支出15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5%。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支出逐步增长。50年代主要支出有农业事业费和支农资金。60年代有流动资金、科技三项费、城市维护费、知青卞乡补助费、农业事业费、支农资金等。70年代增加基本建设拨款、县办"五小"企业投资、干部插队落户费。80年代增加城镇青年就业费。1952年经济建设费支出6.4万元,占县财政支出的4.6%。1978年经济建设费支出619.1万元,占县财政支出的36.96%。1990年经济建设费支出1 680.1万元,占县财政支出的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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