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呼兰县志》
 
 
第十九编 经济管理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清末,对工商业登记颁发过章程和法令,1913年5月,呼兰永业面粉公司经农商部登记注册。1937年1-2月,伪满政府颁布商业登记法,由实业科工商股负责办理登记业务。
    解放后,1947年11月,对全县普遍进行一次工商调查登记,登记后发给营业执照。1951年再次登记。1953年对私营企业重新登记1 083家、资金19.6万元;对摊贩重新登记发执照407家、资金3.6万元。1963年国务院发布《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后,对全县工商业进行全面整顿、登记,到1965年共登记596家,其中:新开业21家、变更企业登记项目的76家。1980年7月,对各类工商企业进行普查登记,登记发照543家,其中:工业86家、商业308家、饮食业67家、服务业41家、建筑业13家、装卸交通业28家。1983年登记发照1 204家,其中:全民215家、集体984家、民办集体5家。对149家不登记的企业作废其营业执照,对10家不具备公司、货栈条件的企业降为商店,对15家无资金、无场地的皮包公司及持照不营业的企业给予缴销营业执照处理。1984年登记换发统一营业执照1 600家。1985年又对307家城镇国营、集体工商企业进行登记调查,查出有问题的14:7家,对1家不办执照的企业给予罚款处理并补办执照,对5家超越经营范围的给予罚款处理。整顿县城11家录像放映点,除对县文化宫、影剧院2家录像厅给予发照外,其余9家全部注销营业执照。
    1988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后,对全县各类企业普遍进行登记管理。1990年清理各类公司104家,对其中59家给予保留并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对45家违法经营的,给予撤销31家、合并3家、降格11家。清出党政机关办公司18家,给予撤销14家、实行政企分开3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管理1家。清理整顿商业批发企业357家,给予保留163家,对重复设置、不具备条件、资不抵债的194家给予撤销处理。1990年全县登记的企业3 475家,职工89 726人,注册资金82 482万元。1990年企业法人登记情况(附表)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