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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1 950年前,各项报表分别由各部门统计上报给政府办公室。私营工商业统计由工商科和税务局负责。1951年成立县计统科,同年12月组织税务、工商部门统一按季上报。1954年制定审批表格制度,保证统计表的真实性、准确性。1955年后逐步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三级统计网。1973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做出规定,在工业、手工业、商业、物资、县社、粮食等科级单位设统计组或专职统计员。在农机、畜牧、农业、水利、农电、交通、文教、卫生等科级单位和各工厂、商业公司(站、店)设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公社配备1名计统员。198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后,统计工作开始纳入法制轨道。每年都进行统计法规和统计质量执行情况大检查,对虚报、瞒报、乱报、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单位,给予通报批评。1986年在腰堡乡进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改革试点,建立乡、村、组三级统计网,在1987年召开的哈尔滨市农村统计改革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1988年10月,在各乡镇成立计统信息办公室,增加59名事业编制。1989年1月,全县21个乡镇全部建立"实体型"乡镇计统信息办公室,设专职计统员80人,建立村信息组"322个,配备村民小组经济调查员1 449人。此项改革,1989年5月,国家统计局在《统计工作简报》上做了报道。
统计报表 解放初期,报表不定期、不统一。1949年开始实行统一报表。1951年县计统科建立统计台帐。1953年实行中央新的定期报表。并实行10天1次电讯报表制度。1954年商业部门开始建立统计原始登记簿。1955年实行分品种统计,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分别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四期统计上报。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实行"双轨制"上报制度,除上报本县外,还上报给省市主管部门。统计报表的范围有人口、劳动力、工农业产值、土地面积、农作物产量、农业机具、农业分配、工业产品产量、工业机械设备、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社会商品零售额、商品销售量、居民服务、公共卫生、教育、财政、税收、金融、劳动工资、人民生活等。1983年增加国民收入统计,1984年增加社会总产值统计,1988年增加国民总产值统计。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1983年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县建立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对农产品产量、农村住户、农村经济三项进行调查,并对民情、民意做专题调查。1984年在对青、杨林、利民、西井、白奎、双井、沈家、石人、许堡等9个乡镇的33个村设120户调查点。1990年1月,调查点改为8个乡镇的8个村,并配备8个专职调查员,各项调查的结果直接上报省队。1984-1990年,县农调队主要专项调查有:《1985年农民家庭生活消费的新趋向》、《呼兰县白奎、石人两镇遭到雹灾调查》、《1988年我县粮豆薯播种面积将发生变化--来自二百四十户农户意向播种面积调查》、《生猪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农民卖粮难》调查等。县农调队撰写了数百篇调查材料,其中受省长、省人大领导批示的调查材料2份,省级刊物刊载或内部参考转发近百篇。
资料汇编 1953年开始整理印发统计资料汇编,先后印发的《呼兰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有1949-1955年、1949-1958年、1966-1968年、1949-1965年、1969-1971年、1949-1978年等合订本和部分年度汇编。1972年以后,每年均编印年度《呼兰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各种资料汇编一般印150册,最多印200册。1982年前统计资料汇编内容,包括综合、农业、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商业、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物资等项目。以后又增加国民收入、社会总产值、国民总产值等项目。除编辑统计资料汇编外,1983年9月,整理印发《黑龙江省呼兰县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印发230册。1984年编出《光辉的三十五年》,系统的介绍全县1949年一1983年所取得的建设成就。1986年编写《建国以来我县粮食生产情况简析》。1988年编写《1949-1988年呼兰县40年国民经济资料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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