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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九编 经济管理
 
 
第六章 计量、标准管理
 
 
第二节 标准化
 
 
    197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同年6月,在全县推行标准化工作。1981年前,县内工业产品标准化工作差距较大。经贯彻"管、帮、促"的方针,对国营工业、二轻工业、乡镇工业、个体工业的358种产品,严加管理,提高质量,其"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省颁标准"产品稳定上升。1983和1984年,主要产品标准覆盖率全县达到100%。1990年产品执行标准出现退步,主要产品133种,标准覆盖93%。其中:"国家标准"38种、占28.6%;"部颁标准"35种、占29.3%;无标准产品10种、占7.5%。各工厂、企业和管理部门,多数设有质量检查员专门负责技术标准。
    产品标准由标准计量局审核批准发布,1980-1990年,经县审核批准发布的产品有47个品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规定,县标准计量局在1982年3月,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二轻局,协助县毛笔厂质量攻关,实行标准化管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重新依据标准研制毛笔。同年6月达到实施标准,青松小狼毫牌毛笔一级品率由90.5%提高到98.6%,受到省书法家们的好评。省长陈雷亲笔命名北方笔厂,产品荣获省优质产品奖。至1990年,经过9年标准化工作,全县共创部优、省优和市优产品33项。1978-1990年主要工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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