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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县一中学生在学校农田参加劳动,1948年农村小学普遍开展勤工俭学活动。1958年"大跃进"时,各中、小学以政治运动的方式搞勤工俭学。县一中、二中和师范学校3 000余名师生,参加修筑哈北铁路复线40公里,搬运土石方18.5万立方米。在一哄而起的校办工厂中,中、小学生参加干馏、炼焦、制砖、磷细肥、铁木、草编、缝纫等工厂的劳动。1959年在秋收夺粮会战中,5万余名师生出劳动日15.48万个,割地和收获秋菜32.7万亩,收草子98.5万公斤。学生劳动过多,影响学习,1961年后开始纠正。1970-1971年,县一中办电镀厂,康金中学办粉笔厂等,全县各学校,共办十余个小工厂。
1980年11月,贯彻省勤工俭学会议精神,县教育科下发《关于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意见》,对城乡中、小学提出勤工俭学收益指标,总收入要达到国拨教育经费的25%。1981年县决定拨给学校田地,一般小学15亩,附设初中班的小学30亩,公社中学45亩,全县校田地共7 500亩。同年校田收益27万元,校办工商业收益21.2万元,其它勤工俭学收益35.8万元,合计84万元。1984年开展"双勤"(勤工俭学、勤俭办学)活动,1986年全县有校办工厂、商店34处,有校田的学校284所,土地7 505亩,有鱼池的学校1所,水面178亩。勤工俭学总收入90.1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补贴教育经费70.5万元,其余作生产基金。1990年全县有校办工厂13个,校办商店21处,有校田的学校300所,土地面积6 248亩。1990年勤工俭学总收益206万元,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补贴教育经费1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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