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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学堂经费来源主要靠垧捐,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府属升科地24.4万余垧,八旗老圈牛力地约6万垧,每垧交江钱550文,为学堂经费。社会贤达给学堂捐产捐资,也是经费的重要来源。清末城乡20余名社会贤达为学堂捐熟地160余垧,合白银1.87万两。呼兰府五品蓝翎学官吉福、记名骁骑校荣绣、仓官果明春等37人,将10余万垧地租所得江钱3万余吊,作为学堂长年经费。民国时期,教育经费主要源于垧捐、学田粮租和杂捐。中学生每月缴大洋1元。1913年垧捐每垧收江钱770文。1920年县教育经费年收入垧捐2 900余元(大洋)、学田粮租1 300余元、杂捐7.4万余元,共大洋7.82万余元。1921年垧捐每垧收江钱800文,1928年改征大洋2角5分。1931年因财力匮乏,教员工薪数月开不出。东北沦陷初期,水灾严重,垧捐收入减少,各校教师多"无衣无食"。伪县公署采取裁减人员、减少招生、缩减班级、合并学校的办法减少开支。教育经费主要部分由伪县公署支拨,另一部分靠租、税和学生纳费。1935年小学交学费5角、体育费3角,初中交学费2元、体育费1元。
解放后,小学经费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的办法,县拨给部分经费,村农会自筹部分。儿童上学不收学费,教师工资发给粮食;中学经费由省直接拨给,教师工资大部分实行“米薪制”,少数为“供给制”。新中国建立后,教育经费靠财政拨款,每个学生每学期缴纳一定数量的学杂费(1986年县镇农村收费标准分别为中学5元、4元,小学3元、2元)。1980年始,对各社队、企事业部门进行集资办教育,1984年成立县集资办公室,2年集资40.3万余元。随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经费不断增加。1952年全县教育经费17.8万元,1957年135.5万元,1978年359.7万元,1986年915.2万元,1990年1 53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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