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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二十二编 卫生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二节 中药管理
 
      
    中药  供应清代,民间治病全部使用中药,药源除本地有几种资源外,全靠省外购进。民国时期,中药由药店、诊所、医院经营,还有江湖散医走乡串屯卖药。县内大的德庆长、永德堂等药店在辽宁营口、河北安国等地设采购员,采购川、广药材,除自销外,还做批发业务。1929年全县有药店33家,其中:县城20家、松浦3家、康金井6家、乐安镇(今归肇东)3家、对青山1家。1935年全县有中药店96家,其中:县城76家、康金井2家、乐安镇14家、东沈镇3家、石人镇1家。1945年县城有中药店22家。1945年县城中药店情况(附表)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中药实行专业经营管理。1956年成立县药材公司,经营批发业务,供应零售药店、农村供销社和各医疗单位。另设国药商店经营零售业务。此后在康金井设药材批发部,负责北部地区医疗单位的批发业务。药品主要来自哈尔滨药材供应站。1987年全县经营药材的批发站有2个、零售商店(中西药统一经营有)14个,其中县城药店有10个。各医院、卫生所、个体诊所也兼营中药材,经营中草药467个品种、中成药330个品种。1990年药材公司批发、零售中药销售额540万元。
    德庆长药店  光绪元年(1875年)二月一日开业,地址在呼兰城内南大街路东(现保险公司址),合资经营,民国时期资本O.5万元(大洋),年卖钱额2.3万元。东北沦陷时期,从业人员17人。经营中药批发、零售业务,生意兴隆,远近闻名,是呼兰经营时间最长的药店,历经清代、民国、东北沦陷三个历史时期,1945年光复前停业,长达70余年
    永德堂药店  光绪年间开业,总店在吉林市,呼兰属分店。地址在呼兰城内北大街路东(现药材公司址),在南大街设门市部。经营中药批发、零售业务,自制加工各种丸、散、膏、丹药品。在国内著名的安国、保定、营口、沈阳等药材批发市场设采购员。民国时期有资本O.4万元(大洋),经理人商敬轩,年卖钱额3.3万元。药店还为金星、广恒、福安、羊城等公司作代理店,除代卖石油、煤油外,还兼营一些杂货。东北沦陷时期经理罗裕丰,从业人员37人,年卖钱额7 161元,纯利收入1 301元。1945年光复后改为合资经营。1956年加入公私合营。
    中药资源  呼兰中药资源较丰富,全县各地都有分布,中药分植物、动物、矿物、加工4类、103种,其中杨林乡分布最广。1956年全县首次计划种植15亩中药材。1958年种植105亩,品种达20个,年产量1 000公斤。1961年种植面积扩大到1 680亩,年产量8 000公斤。1965年种植面积调整到195亩。1983年以后每年种植面积约400亩左右,品种40多个。1987年收购中药材总值58.4万元。
    中药加工  清代至民国时期,民间中医以家传秘方自制中成药品。著名中药店德庆长、永德堂、锦和彩等都设有加工生产工具,成批加工丸、散、膏、丹等。在县城黑瞎子胡同,有专制膏药出名的王麻子膏药店、济生堂、福在天等。王麻子膏药创始人王树森的父亲,原为北京牛街出名的"王大膏药",王树森定居呼兰后继承父业,创制"拔毒膏”、“虎骨熊油膏”,不仅在呼兰闻名,还销往省内外和国外。新中国建立后,药品加工炮制由国家药厂、医院、药品经营单位按国家《药典》规定标准进行批量生产,经药检部门鉴定批准后投入使用。县内加工生产中成药的单位有药材公司加工厂,县国药制药厂、石人卫生院制药厂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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