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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二十三编 文化
 
 
第四章 文化活动
 
 
第一节 野台子戏
 
      
    清末,每年四月十八的庙会,在娘娘庙前广场,常常搭台演戏。多是富豪人家为"还愿"而出资筹办的。民国以后,为庆农业丰收,县商会、农会出面组织,在南大营前广场或呼兰河北岸搭台演戏,资金由城镇商号、农村有地户摊派。因搭台露天演出,谓之野台子戏。野台子戏不收费,因此成为呼兰民间文化生活的一件盛事。从搭戏台开始,就引起城乡居民的热切关注。日期一确定,农民赶着马车早早地赶到城里,离台百米外"安营扎寨"。城里的居民,头几天就开始忙碌,商号组织货源,饭馆日夜加班,商贩八方云集。不常出门的妇女、小孩开始添置时兴的衣服。男婚女嫁,也常常选在演野台子戏期间相看或订亲。
    野台子戏全是从外地请来的京剧班子,演出少则三天,多则五日,红男绿女,文唱武打,锣鼓喧天。戏台前人山人海,少则三五千人,多则万人。经常演出的剧目有《打龙袍》、《捉放曹》、《芦花荡》、《借东风》、《珠帘寨》、《白蛇传》、《辕门斩子》、《穆柯寨》、《金沙滩》、《大登殿》、《盗御马》、《连环套》、《三岔口》、《秦琼卖马》等。在野台子戏期间,城内商贸繁忙,几十家旅店、大车店爆满,小食摊、各种百货、土特产、生活、生产用品摆满路旁,还有相面测字算卦的、变戏法耍魔术的、拉洋片演扁担戏的,可谓应有尽有。这种集文化娱乐与集市贸易于一身的野台子戏,成为呼兰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传统民俗。东北沦陷后期,日伪强化反动统治,野台子戏停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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