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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二编 政区
 
 
第四章 镇、乡
 
 
第四节 沈家镇
 
      
    位于县境中部,距县城东北20公里。东邻方台乡,西靠长岭乡,南接双井、腰堡两乡,北连许堡乡、康金镇。面积106平方公里。滨北线铁路经过,设沈家站,哈萝公路在境内穿过。镇政府驻沈家村,全镇辖16个村、23个自然屯,居民6 121户、27 221人,其中农业人口25 612人。有汉、满、回、土家、朝鲜、蒙古等6个民族,汉族人口占94.7%。沈家镇所属村、屯(附表)
    清末属东乡,河东第一区。民国时属方台乡(警察第三区)。东北沦陷时期属大方台保,后设沈家村。解放后分属方台、许堡、双井三区,1956年设西沈、西南两乡,1958年设东方红人民公社。1960年改为西沈人民公社,1981年改为沈家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沈家乡,同年又改为沈家镇。镇名源于驻地村名,因最初立屯者姓沈,故称沈家。
    境内地势南部平坦,北部略低洼。土壤以黑土为主。全镇有耕地119 690亩、占总面积的75.3%,林地1.25万亩、占7.9%,草原300亩、占0.2%。境内建有泥南一排干、东截流沟,长3 400米,除涝面积2.22万亩,占易涝地面积的96.5%。有大罗水库1座,机电井36眼,配套小井289眼,有效灌溉面积2 000亩。各类拖拉机283台、配套农具186台,农业机械总动力5 838万千瓦。年机耕面积83 100亩,占耕地面积的69.4%。
    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玉米、大豆、水稻及亚麻、甜菜等。1990年粮豆薯播种面积111 685亩,单产287公斤,总产32 051吨。牧业年末存栏黄牛959头、奶牛137头、猪10 040头、羊1 317只、家禽6.33万只。全年农业总产值2 662万元,其中种植业占81.6%、牧业占15.5%。镇办工业有机械厂、翻砂厂、砖厂3家,年产值288万元。
    镇内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15所,在校学生3 786人,专任教师186人。有中心卫生院1所,床位20张,卫生技术人员21人。镇敬老院1处。1990年全镇经济总收入2 301万元,人均净收入524.3元。年末居民储蓄57.5万元,户均9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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