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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兴办学堂,始设体育课,每周3节。民国时期,1922年《壬戌学制》规定学校体育课:一二年级有唱歌、故事表演、竞争游戏、集合分散、立正看齐、单行阅队走步和模仿操。三年级有游戏、双行走步、简单柔软操、七节模仿操和课前操。四年级加团体竞争和简单分类法。中学有队形变换、投掷、单杠、球类、武术以及竞赛知识技术等。中、小学还增有器械操,如哑铃、木铃操、木棍操等。在小学普遍开展跳绳、踢毽子、拍小皮球、踢行头、荡秋千等体育活动。东北沦陷时期,中小学体育课设置多照搬日本。1944年伪文教部编的《学校体育课教授要目》规定内容为:列队、徒手体操(推行"建国体操")、单杠、田径、综合性游戏、舞蹈、球类、角力、综合训练、卫生训练。国民高等学校每周两节体育课,有跑跳、竞赛知识、单杠、跳箱、铅球、铁饼、投手榴弹、篮球等。从1938年每周加两节军事课,有列队、军操、刺杀、投掷、射击及野战练习等科目。新中国建立后,从1949年起,中小学每周都安排两节体育课。1954年开始做广播体操。1963年按国家教学大纲规定,做课间操和眼保健操。1984年起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是体育卫生保健知识,基本运动是走、跑、跳、投、徒手操、队列、跳绳、攀登、技巧、游戏、韵律舞蹈。三年级增加田径、体操、小足球、民族传统体育(五禽戏、武术基本功)。四至六年级又增加小篮球、排球和速度滑冰等。一学期32节课,小学12个学期共384节体育课。初中和高中体育课,主要内容是体育卫生保健知识、田径、体操、球类、韵律操舞蹈、民族传统体育、滑冰等。
体育教师 清末学堂设体育课时,始有体育教师。新中国建立后,体育课逐年得到重视,师资力量不断增强。1990年全县中、小学体育教师309人,其中女教师14人。大中专毕业91人,占总数的29.4%。1985年哈尔滨市评选"百名优秀体育教师",呼兰评上6人:刘景文、王峰、刘长荣、赵淑琴、张甲康、李志国。1986年哈尔滨市评选第二届"百名优秀体育教师",呼兰评上8人:刘景文、李白、赵淑琴、张甲康、李志国、魏林跃、王德富、李志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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