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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二十五编 体育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二节 课外体育活动
 
    
    新中国建立后,中、小学除正常体育课外,每天上午都有课间操。1954年开始推广广播体操和少年广播体操。1955年8月后,开展"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改进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学生开始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测验。1963年贯彻国家体育教学大纲,坚持做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同时在中学开展军事活动,如射击、投手榴弹等。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常的课外体育活动受到破坏,1976年以后,逐渐恢复。
    1978年国家颁发《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关于在学校进一步广泛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意见》,各校贯彻每日做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开展体育锻炼达标活动,使课外活动与"达标"结合起来、同体育竞赛结合起来,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锻炼时间。各中、小学每年4月开展越野赛跑,先由学校各班级比赛,选出校队,再参加全县越野赛。每年5月,中学用2-3天时间,小学用1-2天时间举行全校运动会。中学夏季还开展各班级的篮球赛和足球赛,冬季中小学都开展滑冰赛。1984年对90 282名中、小学生进行达标测验,及格人数24 567人,合格率27.2%。1985年建国小学、东方红小学和县一中被评为哈尔滨市落实两个"暂行规定"合格学校。1987年东方红小学被评为哈尔滨市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学校。1990年全县小学达标率达到61%,中学达标率达到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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