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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二十五编 体育
 
 
第四章 体育管理
 
 
第二节 体育设施
 
 
    体育馆  1958年县总工会于工人文化宫东侧,建室内体育馆。总面积640平方米,砖瓦结构,造价10万元,能容观众近千人。在馆内能单项进行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羽毛球等比赛活动,并可进行文艺、杂技表演,但以篮球比赛为主。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篮球比赛渐少,1977年馆改为文化宫剧场,1989年盖新楼,体育馆被拆除。
    体育场  俗称灯光体育场,1972年筹建简易赛。1978年为迎接全国篮球甲级队比赛,在简易赛场基础上建成露天体育场。场地东西长71米,南北宽43米,面积3053平方米,周围观众坐席为水泥阶梯12层,可容观众1万余人。中间场东西长50米,南北宽18米,面积900平方米,中间设篮球场地,看台南面正中设主席台,球场上空架聚光灯,可昼夜赛球。1980年7月20日,全国篮球甲级队的男队曾在此进行两场比赛;7月25日,全国女子篮球赛也曾在此进行两场比赛。省内各地著名球队也曾到这里进行过比赛。
    田径运动场  自清末至东北沦陷时期,历次田径运动会,均在南大营北面场地举行,场地面积近万平方米。1953年建省结核病防治院时场地被占。1949年在呼兰公园举行解放后第一次田径运动会。经逐年扩建,公园田径运动场面积达2.5万平方米,中间有300米跑道,可容观众3万人。1949-1983年,县田径运动场地均设在公园。1984和1985年,田径运动场地改在呼兰河桥西南空地,但场地质量差,加之紧靠呼兰河,涨大水时尽被浸泡。1986-1990年,开全县田径运动会时,又重新移回公园旧场地。
    滑冰场  从1950年起,中、小学校建校园滑冰场。县城于灯光体育场原址建成2000平方米滑冰场。1978年建成看台的体育场后,滑冰场地移到松花江地区体校,建一处250米跑道的滑冰场,用于培养滑冰运动员和举办各种冰上速滑比赛。
    门球场  1984年春,在公园东侧田径运动场西面,开辟门球场地1处,省结核病防治院内设1处,各为20×25米。1987年扩建了公园门球场,成为老年人平时练习和比赛的较正规的球场。1990年全县共有6个门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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