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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产业劳动力构成 1990年人口普查,在15岁以上人口中,县内在业人口比重为75.88%,比全国同期的79.09%低3.21个百分点,比1982年县内人口普查时的60.85%高出15.03个百分点。1990年物质生产部门在业人口310 021人,占全县在业人口总数的93.61%;非物质生产部门在业人口21 172人,占全县在业人口总数的6.39%。物质生产部门中,从事农林牧副渔水利的在业人口253 270人,占76.47%。按三个产业划分,第一产业劳动力占在业人口的76.47%,第二产业劳动力占在业人口的10.37%,第三产业劳动力占在业人口的13.16%。1982与1990年在业人口按产业划分对比情况(附表)
第一、二、三个产业间劳动力百分比,1982年为68:18:14,1990年为77:10:13,它反映出县工业基础薄弱,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低,但第一产业的农业却很发达。它不仅说明农林牧副渔水利业是县内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也说明劳动力在三个产业之间的分配不合理。
不在业人口 1990年县内不在业人口105 278人,占全县15岁以上人口总数的24.12%,比1982年县内不在业人口39.15%下降1.03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的20.91%高出3.21个百分点。1982与1990年15岁以上不在业人口比重对比情况(附表)
1990年在不在业人口构成中,15岁以上在校学生占5.34%,料理家务人口占10.40%,待升学人口占0.10%,市镇失业人口占0.83%,离退休人口占1.97%,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占4.78%,其他不在业人口占0.70%。全县不在业人口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比较,除待升学人口外普遍高于全国水平,特别是市镇失业人数增多,比重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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