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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3年6月30日24时进行。普查目的是为准备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的选举,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并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提供准确的人口数字。普查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以及与户主的关系和本户住址。县设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乡镇设立人口调查办公室,下设调查登记站。以户为单位,填写人口登记表。通过普查,全县总人口293 253人,其中:男性150 263人、占总人口的51.24%,女性142 990人、占总人口的48.76%。共有5个民族:汉、蒙古、回、朝鲜、满族。
第二次人口普查 1964年6月30日24时进行。普查目的是查清全县人口数字、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及人口增长情况。普查项目,除包括第一次普查中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及与户主关系和本户住址外,新增加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及职业。县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公安局、计委具体负责。公社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大队、街道办事处成立普查小组。工作按宣传教育、普查登记、复查核实、手工汇总上报4个阶段进行。登记方法是由普查员逐户逐人逐项登记。通过普查,全县总人口409 852人。除原有的民族外,又增加苗、彝、壮、黎、达斡尔等5个民族。
第三次人口普查 1982年7月1日零时进行。普查目的是为准确查清县人口数字,地区分布和社会经济情况,为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为制定人口政策和规划提供可靠的资料。普查项目共19项,其中:按人登记的13项(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在业人口的行业、职业、不在业人口的婚姻状况、妇女生育的子女数和现在存活子女数、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按户登记的有6项(包括户的类别、本户住址编号、在户人数、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1981年死亡人数和有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数)。县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社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大队、街道居民委设人口普查小组。先在呼兰镇和平街一委、呼兰镇富强大队第一、第三小队试点后全面展开。以6月份为人口普查宣传月,选调和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编码指导员等。7月1:--10日,由公社和街道人口普查小组,赴各区逐户、逐人、逐项询问登记。并以5天时间开展自查、互查、议查,对登记工作逐人逐项核实。通过普查,全县总人口598 465人,男性302 166人,占总人口的50.49%,女性296 299人、占总人口的49.51%,汉族人口581 883人、占总人口的97.23%,各少数民族人口16 582人、占总人口的2.7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 921人,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36 25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05 442人,小学文化程度的有247 862人,文肓和半文肓有97 1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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