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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普查目的是为准确地查清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县内人口在数量、地区分布、结构和素质方面的变化,为科学地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检查人口政策执行情况,提供可靠的依据。
前三次人口普查,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情况下进行的,第四次人口普查是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有了较快发展情况下进行的,它应当能反映出改革的经济背景和时代特色。为做好国务院布置的这项工作,1989年10月,县成立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90年2月,全县21个乡镇和县直属有关科局都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组建村级普查机构388个,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普查网络。1990年3月27日一4月15日历时18天,在呼兰镇和平街二委进行户口整顿和人口普查试点,共120人参加。5月对全县普查员496人进行培训,以后相继培训乡、村普查员2 867人。全县共划分普查区388个、调查小区2 078个、明确集体户47个。绘制乡级普查工作示意图21份、村级普查示意图427份,调查小区普查示意图2 450份。开展普查社会宣传工作,印刷宣传品10万份,刷写宣传标语4 500余条。县城9所小学、28个临街单位、400余人上街宣传。全县332所小学、30所中学普遍上人口普查知识课。全县共抽调普查人员2 890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在1982年普查19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为21项。增加的主要项目有:人口迁移流动项目,包括五年前后住地、原居住地的城乡类型和迁移原因三项;在户口状况项目中,增加户口性质的调查内容,即农业户或非农业户;在文化程度项目中,增加学业完成情况;将出生和死亡人口调查时间,由普查上一年增加为普查前三个半年,并增加死亡人口的民族、文化程度,死亡时的婚姻状况和死者生前从事的主要职业等。普查登记结束后,对普查结果又进行全面复查。
通过普查,1990年7月1日,全县人口622 080人,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人口598 465人相比,增加23 615人,每年平均增加2 951.8人。男性人口316 449人、占总人口的50.87%,女性人口305 631人、占总人口的49.13%,男女性别比为103.54:100。汉族人口603 183人、占总人口的96.96%,15个少数民族人口18 897人、占总人口的3.04%。同1982年相比,8年间汉族人口增加21 300人,增加3.66 9,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 315人,增加13.9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 135人,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44 817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51 32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有263 373人。文盲、半文盲有64 444人。1989年1月1日一1990年6月30日,县内共出生19 151人,其中,1989年出生13 173人,人口出生率21.48‰,比1981年的22.08‰下降0.60‰。1989年1月1日一1990年6月30日,县内共死亡4 942人,其中1989年死亡2 929人,人口死亡率为4.78‰,比1981年的5.47‰下降0.69‰。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81年的16.61‰增长到16.67‰,增加O.06‰。此次人口普查,县财政共拨出30万元作为普查专用经费,保证了此次人口普查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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