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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是呼兰少数民族之一,1990年有人口83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O.13%。咸丰末年,呼兰地区招民垦荒,少数朝鲜族农民随辽宁、吉林等地大批汉族农民先后进入呼兰,但人口不多。东北沦陷时期,1934年有.50余名朝鲜族农民迁入呼兰,日伪统治者利用朝鲜族的专长,在呼兰开发水稻种植。1940年后,日伪统治者强占农民土地(称"满拓"地),将外地朝鲜族农民调进呼兰,为其作佃户,给"开拓团"种植水稻。1941年在呼兰沿江河的腰堡、许堡等村屯有朝鲜族31户,125人。其定居流动以水稻生产条件为转移。朝鲜族民族特点鲜明,性格豪爽,喜穿素白衣服,有“白衣民族”之称。男子服装为短上衣,外加坎肩,上衣斜襟,无纽扣,以布带打结,裤子肥大,便于盘腿而坐;妇女服装,短衣长裙,袖口和衣襟上镶色彩鲜艳的绸缎边。近年为工作生产便利,平时大都穿工作服、制服和西装。朝鲜族饮食以大米、小米为主,喜欢吃辣泡菜、大酱汤、凉汤、辣椒酱、辣椒。特制饮食有糕饼、糖果、冷面等。狗肉是朝鲜族喜食肉食,过去多伏天杀狗,现在不分季节,四季都吃,但婚丧及佳节忌食狗肉。婚姻为一夫一妻制,近亲、同姓、同宗不婚配。旧社会靠父母包办,婚后女人不许离婚,夫死不许再嫁。“男主外,女主内”,是一种普遍习俗。婚嫁礼仪复杂,解放后有很大变化,新事新办。新郎不穿礼袍,只穿鲜艳夺目的民族服装,婚礼朴素大方、热闹。朝鲜族以能歌善舞著称,在年节和办喜事时,亲朋邻里都来祝贺,边吃边喝边跳舞,十分热闹。讲究父慈子孝,尊敬老人,晚辈对长辈必须用敬语,平辈之间初次见面也用敬语。敬老爱幼、礼貌待人,是朝鲜族的传统美德。
解放后,在许堡、方台、利民等区村都有部分朝鲜族农民定居。1974年县政府为发展水稻生产,提出“要想治内涝,就得种水稻;要想吃大米,就得枢河底”口号,派参观团去汤原县朝鲜族集居区学习水稻种植技术,通过协商请进20户朝鲜族,分布本县10个发展水稻大小队做技术指导,1975年这20户朝鲜族商定自建新屯,在许堡公社西1.5公里处荒涝区,开发建屯,即现朝鲜屯。住户由原20户增至60户(1990年)212人。1975-1990年,十几年间共开发水田1 700亩,实际种植2 500亩(部分种临屯地),利用泥河开通渠道,引水灌溉。机械化程度高,村内有大型拖拉机2台、四轮和手扶拖拉机20台。其它耕作、打稻、扒皮机械26台。全屯水稻亩产超500公斤,人均纯收入超千元,均居全乡各村首位。朝鲜族重视教育,居民文化水平较高,成年人平均初中毕业,家家订阅汉、朝鲜文报刊杂志。1985年在上级政府投资和全村按人口平均100元集资,建朝鲜族小学校1所,现有教师6人,学生30余人,开设一至五年级4个教学班(一个复式班)。小学通用汉族小学教材,每周增设朝鲜文二课时。朝鲜族有自已的语言文字。日常生活中,老年人相互多用朝鲜语,中青年多用汉语,成年人中约有2/3既通汉语又通朝鲜语。各家普遍建起新居,有1/3建筑是砖瓦房。房舍外观与汉族建筑相同,室内宽敞讲究,部分家庭居室,进屋除放鞋地方外全部火炕,居住部分稍高。进屋脱鞋,席炕而坐。衣着唯夏季妇女穿传统长裙外,与汉族无差异。妇女勤劳肯干,韧耐力强。传统习俗尊老爱幼,长子必须赡养老人。除和汉族一样过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外,每逢新年、教师节、三八妇女节、村内老年人生日、青年人结婚,一般是全村共庆,唱歌跳舞,男女老幼无拘无束,直至深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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