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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建城初期,城内居民用水,近河者饮用河水,远河者食用井水。官署、办事机关均自备有井,民间还设有许多公共水井。清末呼兰府内设有机器井(入力铁井)。民国时期城内水井增多,并出现以挑水送水为业者。东北沦陷初期,城内有公用水井600余眼,从事挑水营业者44人,有挑河水的,也有挑井水的。1934年县城内挖筑5口30米深井,供居民和工商业户饮用水。居民每户月收费1角钱,工商业户分三等征收水费。解放后,居住县城南端的居民仍习惯饮用河水。50年代后,城内机器井和电井增多,原始土井逐渐废除。1971年县在西岗公园东北侧建设自来水厂,投资148万元,初建水场日供水量3 170吨,对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供水。同年用水户1 000户,用水人口4 000人,每人收费2角,年供水量2.9万吨。1974年供水范围扩大到2 100户,用水人口8 200人,年供水量5.9万吨。1979和1981年又进行两次扩建。1984年供水范围10 641户,用水人口46 765人,用水单位294个,年供水量60万吨。除火车站、城郊部分区域外,基本改用自来水。全城自来水管道总长4:58万米,其中:主干线1.48万米、支干线3.1万米。1987年城内居民全部饮用自来水,年供水量80万吨。1985年大庆乙烯工程排水污染呼兰河水源,危害自来水场。1987年在县城东门桥北侧修建第二水场,占地面积4公顷,投资640万元,设计供水能力1万吨,1988年完成主体工程,1990年二水场工程全部完工,实现联网供水。自来水公司全年供水152.3万吨。
排水 清代城内靠自然排水。光绪三十四至宣统二年(1908~1910年),在东街修水渠1条,长2公里。民国以后,由于城内建设加快,造成沟溪堵塞排水困难,雨水多汇入东大街东纸房前、西北小六道街、酒厂东北角等大坑。为解决主干道排水,由地方捐款投资,在南北大街和二道街两侧挖排水沟,沟内砌砖,沟上铺木板,使积水得到排除。解放后,私建、滥建房屋较多,街巷胡同越来越窄,使排水更加困难,一到雨季大路积水,小路成河,背巷泥泞,主干道常被雨水浸泡,影响交通和市容。1959年在东门桥挖一条北起城壕南至呼兰河的排水渠,但排水仍不畅通。1980年对主干道重修路边沟,内砌砖、上铺水泥板,但排水不畅仍没彻底治理。1982年县集资160万元,修建5 850米地下水泥排水管道,其中主干线1 150米、支干线4 700米。1985年铺永久性水泥排水管道,有主干线3 200米、支干道3 707米、雨水管1 188米。附属设施有检查井119座(砖砌、铁铸盖)、雨水井227座及26个主要巷道口和6个居民大院排水管线延伸工程。各单位延伸的排水工程3 580米,市政干线延伸1 350米,主干道路排水基本解决。城内巷道、胡同排水除部分引入排水管道外,全靠自流自渗,排水仍有一定困难。1988和1989年又修建3 200米。1990年修建东直路地下排水2 046米,投资70万元。城内累计铺设地下排水主管线11 850延长米。城内居民集资修建临时和永久性渗水井612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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