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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二十九编 社会福利、社会管理
 
 
第三章 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第二节 慈善事业
 
     
    1917年成立呼兰慈善会。由富绅高翔九、阎蕴山等人发起,县署备案,组织会员,公选会长和干事,募集土地、资金,办理慈善事业。至1930年,县署奉令按章将呼兰慈善会更名为呼兰县救济院,正式成为官立慈善机关。委任原慈善会第四任正、副会长刘永和、裴永元为救济院正、副院长。慈善会开始只做些掩埋"路倒"(死亡在路旁的穷人)、施舍棺木事项。从设立至1920年,捐助土地达120余垧,逐步增设贫民养济所、贫民粥厂、宣讲所、福儿院、初级男女义学(三班)、善船渡口1处,为儿童种牛痘等。1921年乡绅裴永元、王振和、王吉瑞等人发起建呼兰民主义仓,附设于北大街宣讲所,募集熟地百垧,建仓房7间。到1930年,共有地168垧8亩,年可征租270余石。1923年秋,呼兰马船口水灾,赈济义仓粮小米20石}1928年为山东赈灾江钱14万吊,1929年为河南省灾民和呼兰南乡灾民赈济粮食204石。
    旧社会,一些富户乡绅,多借慈善捐助之举来提高其身家名望;地方官员也以办慈善事业标榜其"德政"。民国年间,呼兰被誉为"慈善家"的有239人。他们分别向奉天、安徽、热河、山海关、山东、直隶等地灾区捐款,又分别得到各地县公署、省长、督办等回赠的“急公好义”、“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赠泽及邻”、“仁者爱人”等匾额,悬于家门,以示显贵。富绅曹万福等3人,1924年因给俄国灾民捐款,受到总统曹锟"痌瘝在抱"的赠匾。东北沦陷时期,1935年县公署将义仓地址移于顺记胡同,同年5月15日开始,为纪念"皇帝陛下访日",向贫民施粥一个月,用去小米20石。1942年以后,日伪加紧粮谷出荷,义仓形同虚设。解放后,慈善事业的一些工作被县民政部门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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