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呼兰县志》
 
 
 
 
 
 
第三十编 婚姻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旧社会,呼兰家庭类型以主干家庭为主。新中国建立后,家庭的形式、结构、功能及价值观念有了很大变化。家庭保护、家庭供养和家庭教育这些传统的家庭职能,已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保险与福利机构、工厂企业、学校和医院所取代,使家庭的生活和组织日益简化。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家庭监督和控制其成员的能力降低了,传统的家族观念发生了根本动摇。同时,血缘关系的淡化,也削弱了亲戚关系在社会交往中的地位。据1990年呼兰城乡抽样调查,由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0%多。与传统的家庭如由父母和子媳组成的主干家庭或联合家庭相比,核心家庭更具活力,家庭成员间的情感联系更加紧密。但尊敬长辈、赡养父母等传统的道德观念依然广受推崇。
    在婚姻问题上,旧社会的父母包办已没有市场,男女自由地选择配偶,已不再受家庭或家族的制约。离婚尽管不是光荣的事,但也不是可耻的,离婚者不再受到社会的总体歧视。美满的婚姻,使家庭更加温馨和谐,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